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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
訂定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8 日
相關圖表:
第 1 條
本標準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七十五條及規費法第七條規定訂定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12 月 08 日
本標準之訂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