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後,並與中央主管機關簽訂終端設備委託 審驗契約(以下簡稱委託審驗契約),及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終端設 備驗證機構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如附件二),始得辦理終端設 備之審驗工作。
配合第二條第一項驗證機構之定義,爰於本條明定申請人經評鑑合格後,仍應完備相 關作業,始得辦理終端設備之審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