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所稱戲劇節目指將人物、情節及場景組合成具故事性之內容。 前項戲劇節目播送型態包含連續劇、單元劇、迷你影集、電視電影等。
一、明定戲劇節目定義及播送型態。 二、依澳洲「廣播服務標準」(Broadcasting Services Standard)中有關澳洲戲劇 節目之定義,係指節目內容透過角色、主題及情節,而形成一個敘事性之架構, 爰參考前述定義,訂定第一項規定。 三、參酌文化部「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有關戲劇節目之獎勵項目,包含迷你影集及 電視電影等,爰訂定第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