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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訂定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06 日
第 2 條
插播式字幕之種類如下:
一、插播式字幕文字訊息:指所播送之文字以一定規則之動態方式呈現之
    插播式字幕。
二、其他非屬於文字訊息之圖示。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6 年 01 月 06 日
一、插播式字幕種類定義。 
二、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插播式字幕呈現方式趨近多元化(例如在螢幕上呈現非屬於
    原有播出內容之圖形、利用頻道切換瞬間置入圖片等),日後若有新興宣傳手法
    呈現方式符合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所稱之插播式字幕定義,仍在本辦法適用
    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