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爭議調處原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09 日
六、當事人之法定代表人無法出席調處者,得以書面委任他代表人到場陳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