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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實地查核通訊傳播財團法人計畫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十、查核應注意事項:
(一)財團法人應派員在場會同辦理。
(二)實施查核時,查核小組成員應保守財團法人之業務秘密。
(三)財團法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本會依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
      理。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一、點次變更。
二、酌修部分文字,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