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請人得申請補助項目如下:
(一)固定網路部分:
1.寬頻設備系統工程:寬頻設備(含微波)、接取設備(含Wi-Fi
熱點頻寬設備)、電力設備及避雷設備。
2.光纖網路系統工程:光纖網路設備(含幹配線土木管道、纜線、
電桿)。
(二)行動網路部分:基地臺設備及配合工程(含鐵塔、立桿、室外機櫃
、空調設備等),不含中繼傳輸電路(Backhaul)。
(三)行動網路相關基礎設施(不含微波):
1.基礎工程:含整地、地基、排水、管道、防漏等相關設施。
2.美化設施暨安全防護工程:美化設施、消防設施、安全監控等。
(四)其他經本會核准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