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詞定義 4.1 行動寬頻業務窄頻終端設備: 依其發射源距離可分為攜帶式及移動式;依其使用頻道頻寬可分為 LTE-M1 及 NB-IoT 終端設備。 4.2 攜帶式終端設備: 於正常操作模式下,其發射源距離人體 20 公分(含)以內之終端設 備。 4.3 移動式終端設備: 於正常操作模式下,其發射源距離人體 20 公分以上之終端設備。 4.4 LTE-M1 終端設備: 指可透過行動寬頻網路接取網路服務之終端設備,其使用頻道頻寬為 1.08 MHz(含)以下。 4.5 NB-IoT 終端設備: 指可透過行動寬頻網路接取網路服務之終端設備,其使用頻道頻寬為 180 千赫(kHz)。
一、第 4.2 及 4.3 節係參考 FCC 2.1091 & 2.1093 訂定。 二、第 4.4 及 4.5 節參考 3GPP 定義之 LTE Cat-M1 及 LTE Cat-NB1 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