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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動寬頻業務窄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訂定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0 日
相關圖表:
7.NB-IoT  終端設備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7.1 本節測試適用 NB-IoT 終端設備。
7.2 功率限制:
7.2.1 發射功率限制:
7.2.1.1 有效幅射功率
        攜帶式終端設備限制為 1W。
        移動式終端臺設備限制為 2W。
7.2.1.2 傳導輸出功率限制為
        採 Class 3  者:23 dBm +2.7/-2.7 dB。
        採 Class 5  者:20 dBm +2.7/-2.7 dB。
7.2.2 測試方法:
7.2.2.1 量測發射功率時,必須使用均方根值等效電壓之儀器量測於任何
        連續傳輸時段,量測結果須依儀器之反應時間、解析頻寬能力及
        靈敏度等調整得出正確之發射功率。
7.2.2.2 依附表十進行檢測。
7.3 發射頻譜波罩:
7.3.1 頻譜波罩限制:須符合附表十一之頻譜波罩規範值。
7.3.2 測試方法:
7.3.2.1 頻譜波罩限制值依頻道頻寬及D f_OOB  而不同,量測時的解析
        頻寬不小於附表十一的設定值。
7.3.2.2 依附表十二進行檢測。
7.4 傳導帶外輻射發射限制:
7.4.1 應符合附表十三之帶外輻射規範值。
7.4.2 測試方法:
7.4.2.1 帶外輻射量測頻率範圍,不包含D f_OOB  為 1.7MHz 。量測時
        的解析頻寬不小於附表十三的設定值。
7.4.2.2 依附表十四進行檢測。
7.5 相鄰頻道洩漏功率比(ACLR):
7.5.1 應符合附表十五之相鄰頻道洩漏功率比規範值。
7.5.2 測試方法:
7.5.2.1 測量檢測頻道與其相鄰通道之平均功率,計算相鄰頻道洩漏功率
        比。測量時,頻道之量測頻寬依附表十五規定。
7.5.2.2 依附表十六進行檢測。
7.6 非資源區塊帶內發射:
7.6.1 應符合附表十七之非資源區塊帶內發射規範值。
7.6.2 測試方法:依附表十八進行檢測。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7 年 01 月 10 日
明定 NB-IoT 終端設備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本節係參考國際技術標準 3GPP TS
36.521-1 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