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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申請案審查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9 日
相關圖表:
三、審查諮詢會另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負責召集並主持
    審查諮詢會議,不參與會議表決。
    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審查諮詢委員互推一人主持會議,並
    得參與會議表決。
    召集人因故無法擔任召集人職務時,由本會主任委員另行指派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7 年 02 月 09 日
一、為使審查諮詢會議運作順利進行,第一項明定審查諮詢會召集人之產生方式,並
    考量審查諮詢會作成之審查建議涉及申請人之權益,召集人主持會議應公平、公
    正,規定召集人不參與會議之表決。
二、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或擔任召集人職務時之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