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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申請案審查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9 日
相關圖表:
六、前點由審查諮詢會命審查諮詢委員之迴避,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審查諮
    詢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應附具理由,作成會議
    紀錄。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7 年 02 月 09 日
明定被申請迴避之審查諮詢委員應否迴避,須由審查諮詢會作成准駁之決定,並規範
其決議方式,以及審查諮詢會作成決議前,不得就該迴避個案進行審議,俾利相關作
業依循,並維護審查程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