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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抽籤作業注意事項
訂定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7 日
相關圖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會不進行抽籤程序:
(一)取得抽籤資格者無人完成報到。
(二)取得抽籤資格者,僅一人完成報到。
(三)取得抽籤資格者完成報到後,於抽籤程序進行時均放棄抽籤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