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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
相關圖表:
附錄一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須知.PDF
附錄二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表.PDF
附錄三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總評摘要表.PDF
附錄四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作業流程圖.PDF
十三、審查委員就每一申請案依規定完成評審作業後,應同時提出該申請 案之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總評摘要表(附錄三 ),經審查會彙總後,提交本會委員會議審議。
圖表附件:
附錄三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總評摘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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