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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
相關圖表:
二、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案之審查應依衛星通信業務
    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須知
    (附錄一)及本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