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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訂定上下架規章參考原則
訂定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16 日
六、頻道上架參考指標:
(一)有利維持市場公平競爭、健全產業發展與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頻道供應事業與系統經營者間合作意願。
(三)客觀且具公信力之收視滿意度調查結果。
(四)少數族群、兒少或教育新知等類型節目者。
(五)配合政策推行及依法令執行。
(六)頻道供應事業最近一次經本會評鑑之結果與得獎紀錄。
(七)依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
      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製播本國節目比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