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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產業資料庫標準作業程序
訂定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相關圖表:
二、資料種類
    以資料來源不同,區分資料種類如下:
(一)業者報送之資料。
(二)業務單位填報之資料。
(三)其他系統轉入之資料,如通訊傳播管理資訊系統、有線廣播電視系
      統經營者財務資訊管理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