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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視節目製播涉及運動彩券內容應注意事項
訂定日期: 民國 98 年 08 月 18 日
三、若節目內容為單純運動賽事分析或策略分析,須注意不應有下注比例
    、投注機率、勝率等訊息,否則將有鼓勵賭博之虞,恐涉及刑法第
    269 條第 2  項之媒介買賣彩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