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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訂定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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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本準則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本準則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