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財團法人之外來憑證及對外憑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憑證名稱。 二、日期。 三、交易雙方名稱及地址或統一編號。 四、交易內容及金額。 通傳財團法人之內部憑證由通傳財團法人根據事實及金額自行製存。
一、通傳財團法人之外來憑證及對外憑證應記載之要項。 二、參考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