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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網路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100.07.27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27 日
相關圖表:
十一、其他事項:
      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於完成事業計畫書之建設計畫後,應於每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前一個月內,向本會提報網路建設數量統計表(格式
      參照附表四)。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0 年 07 月 27 日
明定電信業者提報網路建設數量統計表之期間及應提供網路建設數量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