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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勞工工作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第 20 條
勞工每年年終工作獎金之發給標準如下:
一、工級人員:依行政院規定標準發給。
二、臨時人員:依年度預算經費支用情形比照工級人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