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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勞工工作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第 42 條
工級人員撫卹給與標準,依照「工友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6 年 05 月 17 日
查工友管理要點第二十九點至第三十一點已明定有關工級人員職業災害死亡補償與撫
卹等規定,爰修正本條為工級人員撫卹給與標準,依照「工友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