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選接及撥號選接使用之編碼格式,由主管機關依據公眾電信網路號碼 計畫之規定公告之。 選接服務提供者應依前項公告之編碼格式,向其用戶提供指定選接及撥號 選接之服務。
一、為明確規範平等接取服務之編碼格式,爰於第一項明定由主管機關依據公眾電信 網路號碼計畫公告,以資遵循。 二、平等接取之編碼格式經主管機關公告後,選接服務提供者即有義務遵循該公告內 容提供其用戶平等接取之服務,爰訂定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