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基地臺於設置期間,設置者得進行現場短期測試,測試起訖日期由設 置者於測試前登錄,測試期間最長不得逾五日。
大型基地臺尚未取得電臺執照者,不得使用,惟基於該基地臺於申請審驗前,設置者 有自行測試之必要,爰明定本條規定,以符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