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衛星地球電臺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設置者得採遠端控制: 一、已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任意進入或使用固定衛星地球電臺。 二、負責運作之電臺工程人員可隨時迅速到達電臺現場做必要之處置。 三、遠端控制站應可監測及控制電臺之運作。 四、電臺經檢測或通知有干擾合法通信時,遠端控制站可立刻停止電臺之 發射作業。
為確保固定衛星地球電臺(適用天線直徑為三公尺以上)之通信品質,本條明確規範 得採用遠端控制之條件,俾利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