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簡稱爭議處理機構),其組織章程應提報主 管機關核准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一、明定爭議處理機構組織章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如有變更之必要時,因涉及組織 運作,該處理機構應提報變更後之組織章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實施。 二、依據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