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無線電臺分為下列二種: 一、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二、非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船舶無線電臺主管人員為船長。
一、配合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有關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 之實施,第 一項將船舶無線電臺加以分類,俾利管理。 二、參照國際無線電規則第四十六條規定,第二項規定電臺主管人員為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