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為丙級電信工程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資本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二、設置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三、僱有符合下列各目資格之一之人員至少一名,且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電 信工程業之職務: (一)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 (二)取得勞動部核發之丙級以上通信技術職類或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證 者。 (三)取得勞動部核發之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 、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或依 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丙級電信工程業應具備資本額、營業場所及應聘人員等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