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除依本法之規定處罰外,主管機關得廢止或撤銷 其網路設置核准: 一、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 二、申請書表登載不實或提供不實文件。 三、有危害人身、財產安全之虞或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國家安全, 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 管理者有下列情事之一,除依本法之規定處罰外,主管機關得廢止或撤銷 其網路審驗合格證明: 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者。 二、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 三、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 四、申請書表登載不實或提供不實文件。 五、有危害人身、財產安全之虞或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國家安全, 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 六、未依經核准之設置計畫辦理,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
一、第一項規定申請人之違反情事,除依本法之規定處罰外,主管機關得廢止或撤銷 其網路設置核准。 二、第二項規定管理者之違反情事,除依本法之規定處罰外,主管機關得廢止或撤銷 其網路審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