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以確保不致干擾合法設置之既有電信網路 及電臺;如發生干擾時,主管機關得命管理者暫時停止使用;未依命令辦 理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網路設置核准或網路審驗合格證明。
管理者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以確保不致干擾合法設置之既有電信網路及電臺,以 及發生干擾之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