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無線電視電臺發射天線塔臺之規定如下: (一)所有塔臺警示燈運作正常。 (二)警示燈紅色燈罩無殘破及白光外露現象。 (三)警示燈泡運作正常,紅色警示燈每分鐘閃爍次數在十二次至四十 次之間。 (四)具備顯示塔臺燈泡異常之警示。 (五)塔身油漆無剝落或褪色跡象。
為確保塔臺周圍安全,明定無線電視電臺之發射天線塔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