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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定位無線電示標技術規範
訂定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相關圖表:
4.名詞定義
4.1 個人定位無線電示標(Personal Locator Beacon,PLB):
    指當個人遇緊急危難時,可對衛星即時傳送 406 MHz  頻段遇險求救
    信號或併傳送 121.5 MHz  頻段輔助信號以利搜救之設備。
4.2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系統(Cospas-Sarsat System):
    指負責接收 406 MHz  遇險求救訊號,並將訊號傳送至最適合(最近
    )任務管制中心(Mission Control Center,MCC)以啟動搜救之全天
    候輔助搜救國際衛星系統。
4.3 國際海運事業無線電技術委員會(RTCM):
    指訂定雷達系統及個人無線電示標等相關標準之國際非營利性科學、
    專業與教育機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本規範之名詞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