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核准者,如變更廠商名稱、代表人、營業所 在地或工廠所在地,於完成公司或商業之變更登記或工廠登記後,應檢具 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異動。
明定製造核准函記載事項變更時,申請者應辦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