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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9 日
相關圖表:
第 12 條
車臺應裝設於電信網路所屬計程車,車臺執照應交予所屬計程車駕駛人隨
車攜帶。
車臺裝設於電信網路所屬計程車後,電信網路設置者應填具車臺編號、車
牌號碼對照表一式三份,一份由電信網路設置者保管;一份報請該管公路
主管機關備查;一份交由駕駛人隨車攜帶。
安裝車臺之計程車異動時,電信網路設置者應審核車臺使用人資格,並更
新車臺編號、車牌號碼對照表,一份於異動之次日起二日內報請該管公路
主管機關備查;一份交駕駛人隨車攜帶。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9 年 07 月 22 日
一、第一項規定車臺之設置位置,以及車臺執照之管理規定。
二、第二項規定車臺裝設於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所屬計程車後,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
    設置者應辦理之程序。
三、第三項規定安裝車臺之計程車異動時之辦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