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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
相關圖表:
第 10 條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之審查、審驗,其審查費、審驗費或證照費之費額如附
表五。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9 年 08 月 07 日
因辦理電信網路設置之審查、審驗,委請相關人員進行相關審查等作業,所費時間、
人力甚鉅,為使相關費用之收取有所依據,明定收取專用電信網路之行政規費項目及
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