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作業程序手冊之審核,每案收取審查費三十萬元。
依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本會為執行特別管制措施,得命市場顯著地位 者建立會計分離制度。本會為辦理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作業程序手冊之審核,有成立 專家小組之必要,為使相關費用之收取有所依據,明定收取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作業 程序手冊之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