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與他電信事業間之互連,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並設置 隔離雙方電信設備之責任分界設備或適當措施。 前項責任分界點、責任分界點設備與適當措施應依互連雙方之協議辦理。
明定互連時責任分界點之要求與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