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政策與制度、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及原則,應依本 準則規定辦理;本準則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明定市場顯著地位者所適用之會計政策與制度、會計之處理方法、程序及原則,主管 機關基於監管需要以及依產業特性有特別訂定之必要;本準則未規定者始依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