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執行分離會計時,應以其依據本準則規定所設立之會計制 度而產生之會計紀錄及其營運資料為基礎。 前項所稱營運資料包括網路架構、網路使用量、網路容量、各種服務數量 與其對應之收支金額及其他與營運相關之資訊。
明定執行分離會計之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