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追蹤管理與維護 一、完成檢測之行動化應用軟體,檢測單位得自完成日起辦理抽測,並以 電子郵件通知申請單位抽測結果,以利持續維護管理。 二、抽測結果應由檢測單位通知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更新網站之檢測結 果紀錄。 三、當行動化應用軟體名稱、所有權等資訊變更時,申請單位應重新申請 並主動通知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