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9 年 07 月 10 日
-
5.衛星通信網路審驗適用範圍。
5.1 一、衛星通信網路性能審驗應檢附文件,包含申請書自評報告書及佐證資料等相
關文件。
二、5.1.1 衛星通信網路主要設備中之衛星轉接設備,包含設置於地面之交換設
備及轉接器。
5.2 一、5.2 規定衛星通信網路性能審驗方式,包含:抽驗方式、測試項目、測試方
法及合格基準。
二、5.2.1 及 5.2.2 規定衛星通信網路性能審驗測試項目分為衛星行動通信網
路、衛星固定通信網路等二大類測項。
5.3 衛星通信網路性能審驗之測試紀錄。
5.4 衛星通信網路性能審驗之其他事項,包含測試費用負擔、POI 互連測試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