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之檢測項目與標準,由交通部電信總局(以下簡稱本局)另定
之。
前項檢測項目與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得損害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或對其機能造成障礙。
二、不對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之其他使用者造成妨害。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設置之電信機線設備與使用者連接之終端設備,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
。
四、電信終端設備連接使用時,應確保與公眾電信網路正常的介接。
五、防止電磁干擾,確保與其他頻譜使用者之相容性。
六、確保電氣安全,防止網路操作人員或使用者受到傷害。
為配合國際相互認證需要,前項有關電磁干擾及電氣安全檢測項目、實施日期,由本局另
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