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機、復機及移機之收費上限價格如下:
一、裝機費:
1.主機裝機費:一千五百元。
2.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設置者為五百元;於主機裝機後設
置者為八百元。
二、復機費:
1.原訂戶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戶,比照一般
裝機費收費。原訂戶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內 (含三個月) 申請復機者
,免收復機費。但停機係因原訂戶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
有線播送系統)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條第三項
規定者,不在此限。
2.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
復機費。逾三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二百元;暫停收
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三、移機費:室內者,每機五百元;室外者,每機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