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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須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14 日
壹、前言
    為瞭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之營運狀況,作為主管機關追蹤考核
    及督促系統經營者改正缺失之用,行政院新聞局 (以下簡稱本局) 特
    訂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 (以下簡稱「評
    鑑制度」) ,同時編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
    須知」 (以下簡稱「本須知」) ,經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 (以下
    簡稱「審議委員會」) 決議後公告實施。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審議委員會應就系
    統經營者所提出之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每三年評鑑一次。」評鑑工作
    將由審議委員與學者專家組成之「評鑑小組」負責,依據系統經營者
    檢送之「評鑑報告書」及其餘各項資料進行審查評分,再由審議委員
    會討論作出最後決議,分為「優良」、「合格」、「限期改正」、「
    撤銷執照」四個等級,由本局將結果通知系統經營者。
    評鑑結果除用於本局瞭解系統經營者營運狀況及督促系統經營者改正
    缺失外;並將列為系統經營者九年營運許可期限屆滿時,審議委員會
    審酌換發營運執照之參考依據。
    本須知經審議委員會決議後公告實施,必要時得視實際情況修正之。
貳、法令規章
一、有線廣播電視法
    1.第八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設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
      稱審議委員會) ,審議下列事項:三、執行營運計畫之評鑑。」
    2.第三十六條規定:「審議委員會應就系統經營者所提出之營運計畫
      執行情形,每三年評鑑一次。前項評鑑結果未達營運計畫且得改正
      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審議委員會決議,通知限期改正;其無法改
      正,經審議委員會決議撤銷營運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營運
      許可證。」
    3.第六十六條規定:「經許可籌設有線廣播電視者或系統經營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時,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
      限期改正: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通知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者。」
二、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1.第一項規定:「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本法第八條第三款所定執行營運
      計畫之評鑑,得另聘請專家、學者參與。」
    2.第四條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評鑑方式,由審議委員會定之
      。」
    系統經營者自領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許可證」之日起算
     (分期領證開播者以領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分期營運許可證」之日
    起算) ,於滿三年之後、滿六年之後及九年期限屆滿之前,共需接受
    三次評鑑。
    評鑑結果不合格被列為「限期改正」者,若未於規定期限內改正,依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
    以下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其無法改正者,並得依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經審議委員會決
    議撤銷營運許可。
參、評鑑流程
    評鑑作業流程如下:
一、本局於系統經營者領取營運許可證滿三年前、滿六年前及九年期限屆
    滿前,通知系統經營者於限期內檢送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
    局接受評鑑。
二、本局針對接受評鑑之系統經營者所檢送之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進行初步文件清查工作,若檢送文件資料不齊,本局將通知系統經營
    者限期補正。
三、本局將派員會同交通部、交通部電信總局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至
    系統經營者頭端機房及營業場所所在地,依據其所檢送之評鑑報告書
    內容進行實地查核;同時本局亦將蒐集交通部、交通部電信總局及直
    轄市、縣 (市) 政府對該系統經營者營運情形之意見及各項核處紀錄
    。
四、本局彙整各相關單位所提供意見及核處紀錄後,連同系統經營者檢送
    之評鑑報告書、相關佐證資料及本局實地查核紀錄,一併交由評鑑小
    組,分頻道、財務、客服、工程、組織等五個單項進行第一階段之書
    面審查及評分工作。
五、評鑑小組內各成員依其專業,各自獨立作業,進行書面審查及評分工
    作,並加註意見後,由小組召集人召開小組會議進行討論,作成綜合
    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完成第一階段審查。
六、本局將評分表、綜合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及相關資料送交審議委員會
    進行第二階段審查,由審議委員會依據評鑑小組書面審查之評分、綜
    合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進行討論並作成決議。
七、審議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審查時,同時邀請地方代表與會參加討論。
    必要時,審議委員會得決議推派審議委員赴系統經營者所在地進行實
    地評鑑。
八、審議委員會作成決議後,評定「優良」、「合格」、「限期改正」、
    「撤銷執照」四個等級之評鑑結果,由本局通知接受評鑑之系統經營
    者。
肆、評鑑小組之組成
    有線廣播視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本法
    第八條第三款所定執行營運計畫之評鑑,得另聘請專家、學者參與。
    」
    本局依據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內容之屬性加以歸類,將評鑑工作區分
    為頻道、財務、客服、工程、組織等五大單項,分別自大眾傳播、財
    務會計、消費者保護、工程、企業管理等五個專業領域內遴選學者,
    經審議委員會同意後聘為評鑑小組成員,與審議委員共同組成評鑑小
    組,評鑑小組內各成員依其專業,各自獨立作業,負責第一階段之書
    面審查及評分工作。
    為尊重直轄市、縣 (市) 政府為地方主管機關,本局除函請地方政府
    於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之前,提供相關核處統計資料供評鑑小組參考外
    ,於第二階段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時,亦均邀請地方代表與會參加
    討論。同時,特別於評鑑制度中安排地方代表評分機制,邀請地方政
    府參與轄內系統經營者之評鑑工作,於所有五個項目內提出地方政府
    之綜合意見及評分,期能反映地方需求及現況。
伍、評鑑分數之計算及結果
    評鑑資料經第一階段評鑑小組書面審查後,由評鑑小組成員於評分表
    格上分別評分並加註意見。本局將依加權配分比重換算,得出各單項
    評分,各單項分配比例如下:頻道十五%、財務十五%、客服二十%
    、工程十五%、組織十五%,另加上配分為二十%之地方代表評分,
    總計一百分。
    本局換算累計得出評鑑總分後,將書面審查之評分、綜合意見及評鑑
    等級建議送請審議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審議委員會完成第二階段審查後,依據「評鑑總分」及「是否有明顯
    缺失」兩項標準,經討論後作成決議,評鑑結果分為下列四個等級:
一、評鑑總分達八十五分,且各單項得分均達八十分,亦無明顯須改正之
    缺失者,得列為「優良」。
二、評鑑總分達七十分,且無明顯須改正之缺失者,得列為「合格」。
三、評鑑總分未達七十分者;或有明顯缺失,惟其缺失得改正者,均列為
    「限期改正」。
四、有明顯缺失,且缺失無法改正者,經決議後,列為「撤銷執照」。
    前述明顯缺失係指以下三類:
一、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之情事。
二、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或有損害之虞者。
三、有營運不當、危害公司營運或有危害之虞者。
陸、評鑑報告書撰填注意事項
一、評鑑報告書應以電腦繕打,依評鑑項目 (頻道、財務、客服、工程、
    組織) 分為五冊,每冊依據各該項目之「撰填說明」分章節撰填。各
    項目之相關佐證資料請分別以附件方式檢附於各項目報告書之後裝訂
    成冊。
二、評鑑報告書每頁下方中央請加註系統經營者之名稱、評鑑項目名稱及
    頁碼,例如: 00 系統第一頁、 00 系統財務第二頁。
三、評鑑報告書請以直式A4紙張雙面印刷,行距設定為固定行高 24pt
    ,與前後段距離 6pt,格式為橫書由左向右編排,字體統一為 Word
    16  號標楷體。
四、相關佐證資料請以直式A4紙張印刷或黏貼,每頁下方中央請加註系
    統經營者之名稱、評鑑項目名稱、附件及頁碼,例如: 00 系統附件
    第一頁、 00   統財務附件第二頁。
五、裝訂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時請於頁面左側裝訂 (為避免脫落,
    請以釘書機裝訂,勿以打孔機活頁裝訂) ,並於裝訂後黏貼 200  磅
    以上紙張之封面封底。封面應詳載評鑑項目名稱、系統經營者之公司
    全名、經營地區、營運許可證有效期間、及檢送評鑑報告書之年月。
六、評鑑報告書繕打完畢後,請將報告書之文字資料另行以 WORD 97  檔
    儲存於 3.5”電腦磁碟片中。
七、請將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影印兩份,其中一份書面資料連同前
    項電腦磁碟片,以掛號郵寄方式函送本局 (來函上請加蓋公司章) ,
    地址: 100  台北市天津街二號,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第五
    科收;另外一份書面資料請函送至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新聞
    單位存查。
八、有關評鑑報告書撰填之任何疑問,請洽詢「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
    業處第五科」,電話:02-33567955 。
柒、評鑑報告書「頻道」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一冊「頻道」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頻道安排及頻道安排滿意度
        1.是否依法轉播無線電視台之節目及廣告,不變更其形式、內容
          及頻道? (有變更者應檢附本局核准函佐證)
        2.是否依法免費提供固定頻道,播送客家語言、原住民語言之節
          目?請說明頻道名稱及頻道位置。
        3.頻道定頻、更換或停止播送時之作法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
          ?請將實際執行情形詳細說明變更次數及理由。 (檢附跑馬燈
          申請單、或地方政府核准公文佐證、最近一年歷次頻道變更前
          後對照表。)
        4.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是否未超過可利用頻
          道之四分之一?請依頻道評鑑附表一填列各頻道位置、頻道名
          稱、節目屬性、頻道使用方式、節目訊號來源、節目供應者及
          頻道代理商,並計算出有關係企業之頻道供應者與代理商所提
          供之頻道 (含廣告購物頻道) 比例。 (檢附頻道評鑑附表一)
        5.是否依照節目屬性不同 (含廣告購物頻道) ,將頻道順序區隔
          排列? (請將排列情形詳細說明,並檢附最近三個月份節目表
          佐證。)
        6.最受歡迎之五十個頻道簽約數目及簽約情形。 (檢附通過費率
          審核時節目表、並敘明該最受歡迎之五十個頻道引自何處之調
          查報告,並比對頻道評鑑附表一。)
        7.最受歡迎之五十個頻道是否安排在訊號品質較佳之第二十頻道
          至第七十五頻道之間?
        8.是否針對收視戶進行「頻道安排滿意度調查」? (請將調查情
          形詳細說明,並檢附調查問卷樣本及調查結果報告佐證。)
        9.是否將前項調查結果作為頻道選擇及排列之參考依據,以符合
          地區收視需求?請說明。
       10.除依法轉播及免費提供固定頻道外,是否針對當地族群語言特
          性,播送其母語節目?請說明,並敘明播送之頻道名稱。
       11.是否配合營造英語環境及能與國際接軌,增加播送外語新聞節
          目?請說明,並敘明播送之頻道名稱。
第二章  系統經營者自行製播頻道
  第一節、服務地方社區節目
          1.是否製作介紹地方人文發展節目?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
            名稱、內容、每次播出長度、及播出集數。 (節目應以定期
            播出至少三個月或十三集者為限,且節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
            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二十五分鐘。)  (檢附排播表﹔實地查
            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2.是否製作關懷地方弱勢族群節目?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
            名稱、內容、每次播出長度、及播出集數。 (節目應以定期
            播出至少三個月或十三集者為限,且節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
            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二十五分鐘。)  (檢附排播表﹔實地查
            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第二節、地方新聞節目
          1.是否製作地方新聞報導節目?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
            、內容、每次播出長度、及播出集數。 (節目應以定期每週
            至少播出五集者為限 (不含重播) ,且節目每次播出長度扣
            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十五分鐘。)  (檢附排播表﹔實地查
            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2.是否製作地方時事論壇節目?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
            、內容、每次播出長度、及播出集數。 (節目應以定期播出
            二個月以上或八集以上者為限 (不含重播) ,且節目每次播
            出長度扣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二十五分鐘。)  (檢附排播
            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3.是否設立新聞採訪中心 (含合資成立或特約者) ?請說明。
          4.是否設立專用攝影棚 (含合資成立或特約者) ?請說明。
  第三節、參加獎勵活動情形
          1.自製節目是否曾參加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舉辦之公開競賽或
            獎勵活動? (請依序說明參加時間及活動名稱或檢附相關證
            明影本)
          2.自製節目是否曾入圍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舉辦之公開競賽或
            獎勵活動? (檢附獎狀或相關證明影本。)
          3.自製節目是否曾獲得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舉辦之公開競賽或
            獎勵活動之獎項? (檢附獎狀或相關證明影本。)
  第四節、公用頻道
          1.是否依規定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作為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
            節目使用?請說明提供頻道之數量及位置。
          2.是否依本局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
            等節目專用頻道規劃要點」正確使用?請說明使用方法及實
            際登記使用情形,含申請播出的總數、申請單位及機關團體
            的分布情形、以及節目內容的分布情形, (檢附最近三年每
            月排播表,申請表,含申請登記使用者、節目名稱、節目內
            容。)
          3.是否主動推廣使用公用頻道,規劃基本必要之節目製播設施
            ,免費提供他人使用,並廣為宣傳?請說明。 (檢附相關佐
            證資料。)
第三章  廣告及購物頻道
  第一節、廣告購物專用頻道
          1.自行製作或播出之廣告購物專用頻道數目及運作情形,請說
            明頻道總數、可利用頻道數及計算出其佔有可利用頻道之比
            例。 (參考頻道評鑑附表一)
          2.廣告購物專用頻道節目內容違規情形,請說明。 (檢附最近
            三年違規紀錄統計表,表格如頻道評鑑附表二)
          3.廣告專用頻道是否依屬性區隔規劃於固定區塊播出,請詳細
            說明。 (參考頻道評鑑附表一)
  第二節、系統經營者自行招攬之廣告
          1.是否有未依照頻道商開放之廣告時間插播自行招攬廣告之違
            規情形? (檢附最近三年違規紀錄統計表,表格如頻道評鑑
            附表二)
          2.與衛星頻道商簽約是否明定廣告開放時段? (檢附最近一年
            之頻道授權契約影本佐證。)
          3.系統經營者自行招攬廣告 (地方性廣告) 播出情形之詳細說
            明。
          4.如何控制廣告切換?是否以專用設備自動控制廣告與節目之
            切換,不影響節目正常播放?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
第四章  頻道簽約換約情形
        請詳細說明最近三年與各衛星頻道商換約情形,並請說明是否曾
        發生換約糾紛、延遲換約或發生斷訊之情事。 (檢附最近三年之
        節目表佐證)
第五章  限制級節目播出情形
        限制級頻道是否特別規劃頻道播出位置,不放置於一般適合闔家
        觀賞之頻道旁者?是否依規定以定址鎖碼方式播出限制級節目?
第六章  頻道專用總表
        1.是否依規定設置專用頻道播出頻道節目總表?
        2.上揭專用頻道中是否載明系統經營者名稱、識別標識、訂戶申
          訴專線、營業處所地址、頻道總表、頻道授權期限及各頻道播
          出節目之名稱?
        3.頻道定頻、更換或停止播送時,是否於專用頻道中連續五天告
          知收視戶?請將實際運作情形及流程詳細說明之。 (檢附跑馬
          燈申請單、或地方政府核准公文佐證。)
捌、評鑑報告書「財務」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二冊「財務」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經營者專業能力
        1.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專業能力,董事會及監察人運作與功
          能,請說明。 (檢附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簡歷)
        2.董事、監察人監管績效及糾舉具體事證,請說明。 (檢附最近
          三年董事、監察人會議議事錄及簽到表)
第二章  訂戶數稽核
        1.是否依新聞局規定申報公司訂戶數?最近一次申報之訂戶數為
          何?
        2.財務報表之訂戶基本頻道年收入 (收視費用年收入) 與申報訂
          戶數對照是否合理? (請以平均月收視費乘以平均收視戶數,
          再乘以十二;或將一般戶與統收戶先行區分,以一般戶平均月
          收視費乘以一般戶平均收視戶數乘以十二,加上統收戶平均月
          收視費乘以統收戶平均收視戶數乘以十二,計算所得之總數與
          基本頻道年收入相對照。)
第三章  業務收入分析
        1.訂價策略是否有助於有線電視業務之推動?請舉例說明。 (例
          如收費情形、個別訂戶與大樓訂戶之比例、繳費方式、折扣及
          優惠類型、促銷活動或其他訂價策略)
        2.訂價策略是否會導致惡性競爭?
        3.各項營業收入 (如視訊收入、廣告收入、頻道出租收入、器材
          出租收入等) 之來源、金額及所占比重是否合理請詳細說明。
第四章  財務結構分析 (檢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
        影本)
  第一節、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1.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請說明。
          2.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請說明。
  第二節、財務結構
          1.淨值比率 (淨值占總資產) 或負債比率分析。 (檢附最近三
            個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長式財務報告影本)
          2.固定資產比率 (固定資產占總資產) 分析。
  第三節、資金來源及運用
          1.資金來源之穩當性,請說明 (是否有短期資金支應長期資本
            投資情形) 。
          2.與金融機構往來情形,請詳細說明。
          3.資金調度及控管,請說明。
  第四節、償債能力
          1.償債能力說明 (包括流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速動比率等
            ) 。
          2.流動資產品質說明。
          3.償債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五節、獲利能力
          1.獲利能力說明 (包括投資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純益率
            ) 。
          2.獲利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六節、經營能力
          1.經營能力說明 (包括應收帳款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固定
            資產週轉率) 。
          2.經營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七節、財務報告
          1.請提供最近三年內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
            東權益變動表。
          2.各年之財務報告附註資訊是否完整充分?請說明。
          3.各年之會計原則及會計政策是否一致遵守一般會計原則?請
            說明。
          4.各年是否依照稅法規定合法申報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檢附最近三個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5.財務報告是否經會計師或可信賴會計師事務所簽證並得到無
            保留意見?
玖、評鑑報告書「客服」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三冊「客服」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回饋及社會服務情形
  第一節、回饋地方及慈善活動
          1.是否提撥營業額百分之一成立特種基金? (檢附最近三年提
            撥單據影本。)
          2.針對弱勢團體提供優惠方案情形,請說明。 (是否訂有優惠
            辦法?檢附優惠辦法、優惠名冊、及收費單據影本。)
          3.是否提供經費或財務,捐助慈善機構? (檢附最近三年捐助
            單據、或感謝狀、獎牌影本佐證。)
          4.舉辦義演義賣或其他慈善活動,協助慈善機構情形,請說明
            。 (檢附最近三年辦理經費、企劃書、或證明紀錄等佐證資
            料。)
  第二節、主辦及協辦地方公益性活動
          1.主辦地方公益活動情形。 (檢附過去三年主辦活動一覽表,
            其中應包括活動名稱、時間、地點、經費、內容概述等部分
            。另檢附活動企劃書、活動成果剪報及相關照片等佐證資料
            。)
          2.配合及協辦地方公益活動情形。 (檢附過去三年協辦活動一
            覽表,其中應包括活動名稱、時間、地點、經費、內容概述
            等部分。另檢附活動企劃書、活動成果剪報及相關照片等佐
            證資料。)
第二章  客戶申訴專線
        1.客服專線與所服務客戶數是否適當。 (說明最近一次申報之訂
          戶數、客服專線數量與所服務客戶數之比例。檢附客服電話號
          碼明細及電話帳單影本。)
        2.客服部門編制與所服務客戶數是否適當。 (說明最近一次申報
          之訂戶數、客服部門編制與所服務客戶數之比例、值班情形。
          檢附客服部門組織圖及員工清冊。)
        3.是否於下班時間後 (晚上六時後及例假日) 安排客服人員輪班
          ? (檢附最近三個月輪班表及出勤紀錄影本。)
        4.是否設定夜間語音留言系統並由專人處理留言? (說明處理流
          程,檢附最近三個月夜間留言電腦紀錄或處理紀錄影本。)
        5.是否安排客服人員定期訓練以充分瞭解主管機關法令規定?請
          將訓練情形詳細說明。 (檢附教材、簽到紀錄、內聘及外聘師
          資簡歷影本。)
        6.是否設置申訴紀錄呈報公司主管並備查? (檢附最近一個月之
          「申訴紀錄」影本佐證。)
第三章  客服滿意度
        1.針對收視戶進行「客服滿意度調查」之詳細說明。 (檢附調查
          之問卷樣本、調查結果統計表、或委託合約影本等資料佐證。
          )
        2.是否將前項調查結果作為改進參考依據? (檢附問卷調查結果
          報告及改進計畫與成果。)
        3.是否主動連絡收視戶探詢問題解決及滿意程度?是否包含自行
          招攬之地方廣告內容畫面及音量之滿意程度? (檢附最近一個
          月之「客服人員電話追蹤紀錄」影本佐證。)
        4.是否將前項詢問結果作為改進之參考依據? (檢附詢問結果報
          告及改進計畫與成果。)
第四章  收視戶權益
  第一節、定型化契約
          1.請說明與訂戶訂立契約之情形、契約內容與本局「有線廣播
            電視系統經營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
            符合情形及詳盡度、收費單據背面是否依規定印製契約? (
            檢附各式收據背面之契約範本。)
          2.視訊收費或裝機、復機、移機、分機裝設、維修涉及收費時
            ,是否另行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或於事後補寄單據到府? (
            檢附發票或收據樣本佐證。)
  第二節、收視戶視聽品質
          1.公司是否設專人審查自行招攬之地方廣告之內容畫面及音量
            ? (說明廣告部門控制音量之作法,檢附審查紀錄影本;若
            委託他人招攬廣告者,檢附委託契約影本。)
          2.公司是否定期維護及更新網路設備提昇視訊品質?請說明網
            路維護及更新情形 (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第三節、偏遠地區服務及製作月刊
          1.偏遠地區 (含免查驗區) 提供視訊服務情形之詳細說明。 (
            檢附免查驗區之訂戶數。)
          2.是否發行月刊、月刊內容及發行量普及情形之說明,並說明
            訂戶取得月刊之方式。 (檢附委託印製之合約及最近三期月
            刊佐證。)
  第四節、收費方式
          1.除派收費員到府收費外,是否提供多元化的繳費方式 (信用
            卡付款、銀行自動轉帳付款、便利商店代收付款、郵局劃撥
            繳款等) 供民眾選擇?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 (檢附繳費
            方式統計表及各種繳費方式之單據樣本。)
          2.除年繳、半年繳之外,是否提供季繳、月繳等收費方式供民
            眾自由選擇?針對以年繳、半年繳、季繳方式付費之客戶是
            否提供優惠折扣?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 (檢附收費方式
            統計表、各種收費方式及優惠折扣之單據樣本。)
          3.是否於繳費期限屆滿前預先通知,並能提供收視戶合理續繳
            緩衝期限 30 天?請將實際作法詳細說明。 (檢附各收費方
            式之繳費通知流程、預先通知單、或繳款通知單。)
          4.收視戶未於指定期限內續繳收視費時,工程人員於拆除客戶
            線之前是否進行確認,不致貿然拆線引起糾紛?請將實際作
            法詳細說明。 (檢附拆機流程或作業手則及拆機案例派工單
            影本。)
  第五節、退費方式
          1.收視戶欲終止收視關係時,是否退還收視戶預繳收視費用?
            請將實際作法詳細說明。 (檢附退費單據樣本、或銷貨退回
            折讓單及實際退費單據。)
          2.工程斷訊未於約定時間內到修或修復時,展延收視期限或退
            費補償方式,請詳細說明。 (檢附展延收視期限紀錄。)
          3.公司辦理退費之處理流程及實際運作情形,請詳細說明。 (
            檢附退費作業流程。)
第五章  維修制度
        1.是否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於維修到修時間內進行維修處理或於
          維修修復時間內完成維修處理?請說明約定之到修時間為幾小
          時。 (檢附維修統計報表佐證。)
        2.維修驗收單設計情形是否妥適?是否包括「客戶簽名驗收」、
          「由客戶註明維修起訖時間」及「對維修情形是否滿意」等項
          目? (檢附維修驗收單樣本佐證。)
        3.維修記錄 (含維修單、派工單、客戶簽名驗收單) 是否建檔備
          查?
        4.偏遠地區維修情形如何?是否設置分區服務站並由專人負責工
          程維修?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
        5.工程維修人員是否穿著制服,並有公司名稱及員工編號可資識
          別?
        6.維修收費是否訂立標準,並告知收視戶? (檢附維修收費單據
          樣本。)
        7.裝機、復機、移機、分機裝設之費用是否依照地方主管機關公
          告費率辦理? (檢附地方主管機關公告之費率及收費單據樣本
          。)
        8.大規模區域斷訊之處理時效及處理機制如何?請詳細說明。
        9.完成維修後,是否主動追蹤探詢維修滿意度? (檢附追蹤詢問
          紀錄或相關佐證資料。)
拾、評鑑報告書「工程」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之「工程」項目部分係依據交通部電信總局所提供之「工程評鑑
    複評表」及相關資料製訂。
    評鑑報告書之第四冊「工程」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工程設施
  第一節、備用電源 (含發電機及 UPS  設備)
          1.頭端機房之自備發電機是否能供系統設備正常運轉並持續 3
            0 分鐘以上。
          2.是否具備噪音隔離、通風設備、安全圍網及警示標誌。
          3.分配線網路裝置 UPS  設備之裝置涵蓋率。
  第二節、接地裝置
          1.頭端接地情形。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一)
          2.網路接地情形。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一)
  第三節、電波洩漏
          1.是否有未送識別載波或強度不正常情形。
          2.識別信號正常情形。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二)
  第四節、頭端機房相關設施
          1.是否具備分配線網路位置圖、網管監測設備、故障警示設備
            、消防設施、機房配置、機房配線、接收天線配線等相關設
            施。
          2.頭端機房是否裝設聲音平衡器調整各頻道音量?是否包含所
            有廣告開口之頻道? (說明總頻道數量、聲音平衡器組數與
            其控制頻道數。)
          3.頭端機房是否裝設聲音信號自動增益設備,維持各頻道廣告
            與節目之間音量穩定?是否包含廣告開口之頻道? (說明維
            持音量之方式,總頻道數量、聲音信號自動增益設備組數與
            其控制頻道數。檢附相關自行檢測資料。)
第二章  傳輸品質
  第一節、工程維運紀錄
          1.工作日誌。 (檢附最近一年工作日誌正本,本局將於審查完
            畢後歸還。)
          2.電波洩漏測試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局將於審
            查完畢後歸還。)
          3.接地電阻測試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局將於審
            查完畢後歸還。)
          4.信號品質測試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局將於審
            查完畢後歸還。)
          5.信號處理設備保養維護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
            局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6.測試設備校正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局將於審
            查完畢後歸還。)
          7.故障維修紀錄 (含平均修護時間) 。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
            本,本局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8.自備發電機保養維護紀錄。 (檢附最近一年紀錄正本,本局
            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第二節、頭端設備穩定度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三)
  第三節、影像載波位準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四)
  第四節、載波雜訊比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四)
  第五節、載波合成拍差比 (檢附工程評鑑附表四)
  第六節、增加使用頻寬情形
          是否增加使用頻寬?請說明目前頻寬使用情形。 (檢附增加使
          用頻寬核准函佐證)
第三章  禁用頻道
  第一節、禁用頻道及鎖碼頻道之查核
  第二節、違規情形
第四章  工程綜合評分
  第一節、工程人員培訓
          培訓計畫與執行成果。 (檢附培訓計畫內容、訓練情形相關資
          料,如簽到簿、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
          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及相關執行成果統計資料) 。
  第二節、故障維修
          維修紀錄及平均維修時間。 (檢附維修紀錄,含維修單、派工
          單、客戶簽名驗收單及維修紀錄統計表)
  第三節、新技術之引進
          新技術之引進或自行研發情形。
拾壹、評鑑報告書「組織」部分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五冊「組織」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結構
  第一節、部門組織
          1.公司各部門區分及權責畫分情形。 (檢附營運許可證、營利
            事業登記證、公司章程及公司組織分工表。)
          2.各部門主管權責相符情形。 (檢附各部門主管經理人名冊、
            各經理人勞保單影本、經濟部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
          3.ISO 國際認證情形。 (申請 ISO  國際認證者檢送相關資料
            ,獲得 ISO  國際認證者檢附認證書影本。)
          4.稽核工作是否確實執行及稽核報告內容?是否設稽核人員獨
            立負責稽核工作?請說明。 (檢附稽核制度執行說明及稽核
            工作報告。)
  第二節、人員配置
          1.工程部門人員配置與所服務客戶數對照是否恰當?請說明工
            程部門人員配置與所服務客戶數對照比例。 (檢附工程部門
            員工清冊。)
          2.行政管理部門人員配置情形是否合理? (檢附行政管理部門
            員工清冊。)
          3.收費人員配置情形、與所服務客戶數對照是否恰當?收費區
            域之範圍及所服務之客戶數分別為何?請說明運作情形。 (
            檢附收費人員員工清冊及各種繳費方式之比例)
          4.公司各部門人員整體配置情形是否合理?
  第三節、電腦資訊化
          1.客戶個人資料是否以電腦處理且取得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
            執照?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腦系統。 (檢附大眾
            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影本)
          2.收費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 (檢附電腦收費紀錄表單)
          3.維修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 (檢附電腦維修紀錄表單)
          4.客服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 (檢附客戶服務紀錄表單)
          5.公司物料及員工管理系統是否以電腦處理? (檢附公司物料
            及員工管理紀錄表單)
第二章  人事
  第一節、員工培訓計畫
          1.行銷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訓練簽
            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業
            證書等相關資料) 。
          2.客服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訓練簽
            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業
            證書等相關資料) 。
          3.工程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訓練簽
            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業
            證書等相關資料) 。
          4.收費人員及私接戶稽查人員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訓
            練簽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
            結業證書等相關資料) 。
  第二節、人事管理制度
          1.獎懲制度及執行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公司內部相關獎懲
            規則或作業手則及相關案例佐證)
          2.員工出缺勤規定及管理情形之詳細說明。 (檢附公司內部相
            關人事考勤管理規則或作業手則及相關案例佐證)
  第三節、員工權益
          1.是否按實際薪資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檢附薪資清
            冊及投保單據影本) 。
          2.是否另行辦理員工團體保險 (檢附投保單據影本) 。
          3.公司提撥生育、急難、助學補助情形 (檢附補助申請書、發
            放清冊及收據影本) 。
          4.員工休假制度及管理情形。 (檢附公司內部相關規定)
          5.加班費發放情形。
          6.工時是否合理之詳細說明。 (檢附最近一個月出勤管考紀錄
            )
第三章  業務推展計畫
        1.業務推展計畫及執行情形之說明 (檢附最近一年之年度業務計
          畫及各季業務計畫影本供參) 。
        2.私接戶稽查及輔導付費之作法、稽查獎金制度及發放情形。
        3.是否經營電視相關配備之販售及維修?請說明其與業務推展之
          關係。
        4.是否取得 (或已申請) 電路出租執照經營電路出租業務?請說
          明其與業務推展之關係 (檢附電路出租執照影本或申請相關核
          准證明文件影) 。
        5.是否提供寬頻上網服務?請說明其與業務推展之關係 (檢附網
          路服務提供 ISP  電信相關執照影本) 。
        6.其他推展業務措施之詳細說明。
第四章  糾紛處理機制
        1.網路建設糾紛 (因附掛、貼壁、挖埋而引發與民眾間之糾紛)
          之處理機制。 (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及相關案例之客服電話紀
          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2.拆機、裝機、移機、復機糾紛之處理機制。 (檢附處理作業流
          程表及相關案例之客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
          等全程紀錄。)
        3.私接戶收費糾紛之處理機制。 (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及相關案
          例之客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
        4.工程原因引發斷訊糾紛之處理機制。 (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及
          相關案例之客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
          紀錄。)
        5.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義務時,對收視戶之補償措施及作法。 (
          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及相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