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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須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10 日
壹、前言
    為瞭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之營運狀況,作為主管機關追蹤考核
    及督促系統經營者改正缺失之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
    會)為建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以下簡
    稱「評鑑制度」)及標準化評鑑作業,本會同時編訂「有線廣播電視
    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評鑑制度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經本
    會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審議委員會」)審議,
    再由本會委員會決議後公告實施。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定:「審議委員會應就系
    統經營者所提出之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每 3  年評鑑 1  次。」評鑑
    工作將由審議委員、學者專家與本會組成之「評鑑小組」負責,依據
    系統經營者檢送之「評鑑報告書」及其餘各項資料進行審查評分,再
    由審議委員會討論評鑑結果後,由本會委員會依組織法規定辦理,作
    出最後決議,分為「優良」、「合格」、「限期改正」、「撤銷執照
    」個等級,由本會將結果通知系統經營者。
    評鑑結果除用於本會瞭解系統經營者營運狀況及督促系統經營者改正
    缺失外;並將列為系統經營者 9  年營運許可期限屆滿時,審酌換發
    營運執照之參考依據。
    本須知必要時得視實際情況修正之。
貳、法令規章
一、有線廣播電視法
    1.第 8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設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以下
      簡稱審議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三、執行營運計畫之評鑑。」
    2.第 36 條規定:「審議委員會應就系統經營者所提出之營運計畫執
      行情形,每 3  年評鑑 1  次。前項評鑑結果未達營運計畫且得改
      正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審議委員會決議,通知限期改正;其無法
      改正,經審議委員會決議撤銷營運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營
      運許可證。」
    3.第 66 條規定:「經許可籌設有線廣播電視者或系統經營者,有下
      列情形之一時,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
      限期改正: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 36 條第 2  項規定通知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者。」
二、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1.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本法第 8  條第 3  
      款所定執行營運計畫之評鑑,得另聘請專家、學者參與。」
    2.第 4  條第 4  項規定:「第 1  項評鑑方式,由審議委員會定之
      。」系統經營者自領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許可證」之
      日起算(分期領證開播者以領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分期營運許可
      證」之日起算),每 3  年須接受評鑑 1  次;執照屆期當年,得
      不辦理評鑑。
      評鑑結果不合格被列為「限期改正」者,若未於規定期限內改正,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66 條第 4  款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
      連續處罰,其無法改正者,並得依同法第 36 條第 2  項規定,經
      審議委員會決議撤銷營運許可。
參、評鑑流程
    評鑑作業流程如下:
一、本會於系統經營者領取營運許可證滿 3  年前、滿 6  年前,通知系
    統經營者於限期內檢送評鑑報告書、相關佐證資料及其他經本會指定
    之文件到會接受評鑑;營運許可屆期當年,得不辦理評鑑。
二、本會針對接受評鑑之系統經營者所檢送之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進行初步文件清查工作,若檢送文件資料不齊,本會將通知系統經營
    者限期補正。
三、本會將派員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至系統經營者頭端機房及營業
    場所所在地,依據其所檢送之評鑑報告書內容進行實地查核;同時本
    會亦將蒐集相關資料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系統經營者營運情
    形之意見及各項核處紀錄。
四、本會彙整各相關單位所提供意見及核處紀錄後,連同系統經營者檢送
    之評鑑報告書、相關佐證資料及本會實地查核紀錄,一併交由評鑑小
    組,分頻道、財務、客服、工程、組織等 5  個單項進行第 1  階段
    之書面審查及評分工作。
五、評鑑小組內各成員依其專業,各自獨立作業,進行書面審查及評分工
    作,並加註意見後,由小組召集人召開小組會議進行討論,作成綜合
    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完成第 1  階段審查。
六、本會將評分表、綜合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及相關資料送交本會審議委
    員會進行第 2  階段審查,由本會審議委員會依據評鑑小組書面審查
    之評分、綜合意見及評鑑等級建議進行討論及審議評鑑結果。
七、本會審議委員會進行第 2  階段審查時,同時邀請地方代表與會參加
    討論。必要時,本會審議委員會得決議推派審議委員赴系統經營者所
    在地進行實地評鑑。
八、本會審議委員會審議完成後,評定「優良」、「合格」、「限期改正
    」、「撤銷執照」4 個等級之評鑑結果,再由本會委員會決議,本會
    依決議將評鑑結果及改進意見通知接受評鑑之系統經營者。
肆、評鑑小組之組成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審議委員會審議
    依本法第 8  條第 3  款所定執行營運計畫之評鑑,得另聘請專家、
    學者參與。」
    本會依據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內容之屬性加以歸類,將評鑑工作區分
    為頻道、財務、客服、工程、組織等 5  大單項,分別自大眾傳播、
    財務會計、消費者保護、工程、企業管理等 5  個專業領域內遴選學
    者及本會相關業務主管,經本會審議委員會同意後聘為評鑑小組成員
    ,與審議委員共同組成評鑑小組,評鑑小組內各成員依其專業,各自
    獨立作業,負責第 1  階段之書面審查及評分工作。
    為尊重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地方主管機關,本會除函請地方政府
    於第 1  階段書面審查之前,提供相關核處統計資料供評鑑小組參考
    外,於第 2  階段之本會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時,亦均邀請地方代表
    與會參加討論。同時,特別於評鑑制度中安排地方代表評分機制,邀
    請地方政府參與轄內系統經營者之評鑑工作,於所有 5  個項目內提
    出地方政府之綜合意見及評分,期能反映地方需求及現況。
伍、評鑑分數之計算及結果
    評鑑資料經第 1  階段評鑑小組書面審查後,由評鑑小組成員於評分
    表格上分別評分並加註意見。本會將依加權配分比重換算,得出各單
    項評分,各單項分配比例如下:頻道 20%、財務 15%、客服 20%、工
    程 15%、組織 10%,另加上配分為 20%之地方代表評分,總計 10 分
    。
    本會換算累計得出評鑑總分後,將書面審查之評分、綜合意見及評鑑
    等級建議送請本會審議委員會進行第 2  階段審查。
    審議委員會完成第 2  階段審查後,依據「評鑑總分」及「是否有明
    顯缺失」2 項標準,經討論後作成決議,評鑑結果分為下列 4  個等
    級:
一、評鑑總分達 85 分,且各單項得分均達 80 分,亦無明顯須改正之缺
    失者,得列為「優良」。
二、評鑑總分達 70 分,且無明顯須改正之缺失者,得列為「合格」。
三、評鑑總分未達 70 分者;或有明顯缺失,惟其缺失得改正者,均列為
    「限期改正」。
四、有明顯缺失,且缺失無法改正者,經決議後,列為「撤銷執照」。
    前述明顯缺失係指以下 3  類:
一、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之情事。
二、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或有損害之虞者。
三、有營運不當、危害公司營運或有危害之虞者。
陸、評鑑報告書撰填注意事項
一、評鑑報告書應以電腦繕打,依評鑑項目(頻道、財務、客服、工程、
    組織)分為 5  冊,每冊依據各該項目之「撰填說明」分章節撰填。
    各項目之相關佐證資料請分別以附件方式檢附於各項目報告書之後裝
    訂成冊。
二、評鑑報告書每頁下方中央請加註系統經營者之名稱、評鑑項目名稱及
    頁碼,例如:○○系統頻道第1頁、○○系統財務第1頁。
三、評鑑報告書請以直式 A4  紙張雙面印刷,格式為橫書由左向右編排
    ,版面上下邊界各 2.5  公分,左右邊界各 3  公分,行距設定為固
    定行高 24pt ,與前後段距離 6pt,大綱章次字體為標楷粗體 18 ,
    大綱節次字體為粗體標楷粗體 16 ,內文字體為標楷體標準 14 。
四、相關佐證資料請以直式 A4  紙張印刷或黏貼,每頁下方中央請加註
    系統經營者之名稱、評鑑項目名稱、附件及頁碼,例如:○○系統頻
    道附件第1頁、○○系統財務附件第1頁。
五、裝訂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時請於頁面左側裝訂(為避免脫落,
    請以釘書機裝訂,勿以打孔機活頁裝訂),並於裝訂後黏貼 200  磅
    以上紙張之封面封底。封面應詳載評鑑項目名稱、系統經營者之公司
    全名、統一編號、經營地區、營運許可證有效期間、及檢送評鑑報告
    書之年月。
六、評鑑報告書繕打完畢後,請將報告書之文字資料另行以 WORD 檔案儲
    存於光碟片,相關佐證資料得以影像檔案儲存。
七、請將評鑑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影印 3  份,其中 2  份書面資料連
    同電子檔案,以掛號郵寄方式函送本會(來函上請加蓋公司章),地
    址:10052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 1  段 50 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收;另外 1  份書面資料請函送至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新聞
    單位存查。
八、有關評鑑報告書撰填之任何疑問,請洽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營運管理處」,電話:02-23437377 。
柒、評鑑報告書「頻道」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一冊「頻道」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頻道收視意願調查
        1.是否每年委託具公信力之學術或專業調查單位針對收視戶辦理
          頻道收視意願及安排滿意度調查?是否包含民眾最常收看及最
          受歡迎前 70 個頻道之排名?請說明計畫內容、最近 3  年每
          次調查之時間與密度、調查目的、調查方法、抽樣方式、調查
          流程、樣本數之決定、調查計畫主辦單位、調查問卷設計原則
          。與他公司合辦調查者,應說明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係、
          各公司之樣本數、各公司之調查結果、與他公司間之交叉分析
          。已換照者,應另附換照申請書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
          應檢附最近 3  年歷次調查之問卷樣本、最近 3  年歷次調查
          結果統計表、最近 3  年歷次委託合約影本、其他佐證資料)
        2.是否將調查結果作為頻道選擇及排列之參考依據,以符合地區
          收視需求?請說明調查結果之分析與處理情形、頻道編排改進
          計畫與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歷次問卷調查結果報告、最
          近 3  年頻道編排改進計畫與成果、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
          情形表)
第二章  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
  第一節、頻道規劃與類型編排
          1.必載、公益及闔家觀賞頻段是否是否依「有線電視頻道規劃
            與管理原則」辦理,集中規劃播送,並置於前段區塊。請說
            明該頻段內之各頻道名稱及頻道規劃安排理念。(應檢附最
            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2.頻道是否依照節目屬性區隔?排列頻道順序是否依收視戶滿
            意度調查及社會公益整體考量?請說明節目區塊類型及規劃
            安排理念。(應檢附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3.是否多元均衡提供國內及國際新聞頻道,且區塊集中規劃?
            是否多元且不集中於少數頻道供應者,國內與國際新聞頻道
            是否均適度選擇安排,並編排於同一區塊播送,以符合民眾
            利益?請說明系統內之各國內及國際新聞頻道名稱、播出位
            置及此類型之頻道規劃與區塊安排理念。(應檢附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4.廣告專用頻道規劃情形,是否朝區塊集中規劃?是否是否考
            量廣告頻道違規情形,選擇內控較優者,違規紀錄較少者作
            為合作夥伴,並多元且不集中於少數頻道供應者,以增加不
            同頻道商參與經營播出機會,增進產業健全發展,以符合民
            眾利益?請說明系統內之各廣告頻道名稱、播出位置及此類
            型之頻道規劃與區塊安排理念。(應檢附最近 3  年頻道規
            劃使用情形表)
          5.請說明最受歡迎 50 個頻道(依法必載頻道及廣告專用頻道
            不列入計算)是否簽約並安排於第 4  頻道至第 78 頻道之
            間播送?(應檢附引用之調查報告、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
            用情形表)
          6.最受歡迎 5  個非以商業利益為經營目標,節目符合公益性
            、藝文性及社教性且為普級之頻道(依法必載頻道及廣告專
            用頻道不列入計算)是否簽約並安排於第 4  頻道至第 78 
            頻道之間播送?(應檢附引用之調查報告、最近 3  年頻道
            規劃使用情形表)
          7.兒少頻道及該區塊旁是否規劃公益及知識性之頻道?頻道編
            排是否注重保護兒少身心健康與發展?請說明系統內之兒少
            頻道名稱、播出位置、此類型頻道與該區塊旁之頻道名稱與
            屬性。(應檢附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8.請說明最近 3  年新頻道引進情形,是否妥善選擇並增加新
            頻道進入市場之機會?是否參考當地民眾之喜好?(應檢附
            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第二節、頻道變更情形
          1.營運計畫「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是否整體妥適規劃?
            請說明處理程序及最近 3  年頻道變更之整體評估。(應檢
            附頻道變更處理流程、最近 3  年歷次頻道變更之評估)
          2.請說明最近 3  年營運計畫「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次
            數及理由,是否有距前一次變更未達 3  個月又再變更影響
            收視戶收視習慣之情形(因頻道終止經營或停播須變更者,
            則請加註敘明)。(應檢附最近 3  年歷次頻道變更許可函
            、最近 3  年歷次頻道變更之理由及說明)
          3.頻道規劃安排及變更前是否先與消費者團體進行協商溝通?
            請說明參與之消費者團體名稱、日期及協商溝通情形。(應
            檢附協商佐證資料)
  第三節、數位收視服務情形
          1.請說明數位收視服務計畫及推展情形,並說明開始提供服務
            之日期、經營現況、數位收視服務訂戶數及普及率。另請說
            明類比及數位服務頻寬使用情況。已換照者,應另附換照申
            請書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應檢附最近 3  年數位頻道
            規劃使用情形表、最近 3  年數位服務訂戶數)
          2.請說明目前提供數位收視服務之頻道數量、名稱及類型。並
            詳細說明數位免費、基本、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之使用
            方式及收視費用?有組合式之頻道者,請一併說明。(應檢
            附數位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數位收視服務費用表)
  第四節、違規紀錄
    1.請說明營運計畫「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違規情形及次數。(
      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2.請說明是否有未依法載送無線電視、客語及原住民語頻道之違規情
      形及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第三章  自製節目製播具體計畫
  第一節、製播計畫
          1.請說明自製節目製播具體計畫及執行情形,包含節目類型、
            節目名稱、節目型態、節目主旨、收視對象、節目內容、節
            目時間、播出頻道、播出時段、播出方式、預算等。與他公
            司聯合製播者,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
            係及資源整合及分享情形。
            已換照者,應另附換照申請書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
            應檢附最近 3  年各類型自製節目之節目企劃書清單、最近
            3 年各類型自製節目之節目企劃書、最近 3  年自製節目排
            播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2.自製節目是否在載明於營運計畫內之自營或自製節目頻道播
            送?或在與他公司聯合製播之跨系統頻道播送?請說明頻道
            名稱、頻道經營及內容編審權為公司所有、頻道播出位置。
            (應檢附最近 3  年自製節目排播表、最近 3  年頻道規劃
            情形表)
  第二節、服務地方社區節目
          1.是否製作介紹地方人文發展節目?是否與他公司聯合製播?
            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企劃內容、每次播出長度、
            播出集數、播出期間、播出時段,以及播送上述節目之頻道
            名稱。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者,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家數、
            名稱、彼此關係、最近年製播總集數,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
            情形。(節目應以定期播出至少 3  個月或 13 集者,且節
            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 25 分鐘。節目內
            容如果偏重凸顯黨政人員、選任公職人員或候選人等特定人
            物者,不得列入計算)(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類型自製節目
            之節目企劃書清單、最近 3  年節目企劃書或腳本、最近 3
            年節目播出期間之排播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
          2.是否製作關懷地方弱勢社群節目?是否與他公司聯合製播?
            請詳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企劃內容、每次播出長度、
            播出集數、播出期間、播出時段,以及播送上述節目之頻道
            名稱。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者,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家數、
            名稱、彼此關係、最近年製播總集數,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
            情形。(節目應以定期播出至少 3  個月或 13 集者,且節
            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 25 分鐘。節目內
            容如果偏重凸顯黨政人員、選任公職人員或候選人等特定人
            物者,不得列入計算)(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類型自製節目
            之節目企劃書清單、最近 3  年節目企劃書或腳本、最近 3
            年節目播出期間之排播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
          3.是否針對當地族群語言特性,製播其母語節目?或是製播增
            進外籍人士(含外籍配偶、外籍勞工)了解我國語言與生活
            習俗之節目?請詳細說明所製作或播送節目之名稱、企劃內
            容或節目來源、每次播出長度、播出集數、播出期間、播出
            時段,以及播送上述節目之頻道名稱。(應檢附節目企劃書
            或腳本、或播送之節目授權證明,以及節目播出期間之排播
            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第三節、地方新聞節目
          1.是否製作地方新聞報導節目?是否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請詳
            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企劃內容、每次播出長度、播出
            集數、播出期間、播出時段,以及播送上述節目之頻道名稱
            。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者,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家數、名稱
            、彼此關係、最近 3  年製播總集數,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
            情形。(節目應以定期每週至少播出 5  集者,但不含重播
            ,且節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 15 分鐘。
            )(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類型自製節目之節目企劃書清單、
            最近 3  年節目企劃書或腳本、最近 3  年節目播出期間之
            排播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2.是否製作地方時事論壇節目?是否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請詳
            細說明所製作節目之名稱、企劃內容、每次播出長度、播出
            集數、播出期間、播出時段,以及播送上述節目之頻道名稱
            。與他公司聯合製播者,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家數、名稱
            、彼此關係、最近 3  年製播總集數,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
            情形。(節目應以定期播出 2  個月以上或 8  集以上者,
            但不含重播,且節目每次播出長度扣除廣告時間後不得少於
            25  分鐘。)(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類型自製節目之節目企
            劃書清單、最近 3  年節目企劃書或腳本、最近 3  年節目
            播出期間之排播表、實地查核時應備播出錄影帶供查)
          3.是否設立新聞採訪中心(含合資成立或特約者)?請說明採
            訪中心編制、工作內容、相關設備及所在處所。合資成立者
            ,請一併說明合作之公司家數、名稱,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
            情形,檢附之資料應包含合資之各公司配置員工清冊及相關
            設備資料。(應檢附採訪中心員工清冊、採訪中心設備清單
            採訪中心設備清單)
          4.是否設立專用攝影棚(含合資成立或特約者)?請說明攝影
            棚所在處所及相關設備。合資成立者,請一併說明合資之公
            司家數及名稱,以及資源整合與分享情形,檢附之資料應包
            含合資之各公司相關設備資料。(應檢附攝影棚照片、攝影
            棚設備清單)
  第四節、自製節目品管機制
          1.是否設置專職之節目品管人員?(應檢附組織圖、節目品管
            人員名單)
          2.請說明自製節目內容與品質管控機制及審核流程。(應檢附
            自製節目內容與品質管控作業流程圖、自製節目內容與品質
            審核紀錄)
          3.自製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要求更正時,是否依法
            加以更正、答覆請求人或給予被評論者相當答辯之機會?請
            說明處理機制及流程。(應檢附處理流程、最近 3  年案件
            數及處理結果統計表)
  第五節、參加節目競賽之獎勵情形
          自製節目是否曾參加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舉辦之公開競賽或獎
          勵活動?請依序說明參加時間、活動名稱、主辦單位名稱及參
          賽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參賽佐證資料)
  第六節、違規紀錄
          1.請說明自製節目違規情形及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
            紀錄)
          2.請說明自營或自製頻道之數量、頻道名稱,最近最近 3  年
            違規情形及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第四章  廣告企劃與控管
        1.請說明廣告之規劃理念及製播情形。自行招攬之地方廣告與自
          行設立之廣告專用頻道,請分別說明。已換照者,應另附換照
          申請書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
        2.是否與頻道供應者簽訂契約明訂廣告開放時段之權利義務?並
          請說明廣告播出之方式與情形。(應檢附最近 3  年之頻道授
          權契約影本、廣告開口頻道清單)
        3.請說明自行招攬之廣告內容與品質管控機制,是否定期考核及
          提出改進?(應檢附管控作業流程圖、審核紀錄、最近 3  年
          自行招攬廣告件數、廣告商品類型、文案內容、廠商名稱、考
          核及改進報告)
        4.是否設置專職之廣告品管人員?(應檢附組織圖、廣告品管人
          員名單)
        5.如何控制廣告切換或製播之廣告未影響節目播出畫面之完整性
          ?是否以專用設備自動控制廣告與節目之切換,不影響節目正
          常播放?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應檢附設備型號及清單)
第五章  插播式字幕使用處理機制與控管情形
        1.請說明插播式字幕使用控管機制及審核流程。是否依法規定使
          用插播式字幕?(應檢附管控作業流程圖、審核紀錄)
        2.請說明最近 3  年使用插播式字幕之總次數,並請詳述最近 3
          年歷次使用插播式字幕之原因、字幕內容、插播時間、次數、
          插播之頻道位置及名稱等情形。是否定期對插播式字幕使用進
          行考核及提出改進?(應檢附最近 3  年使用次數及歷次使用
          播出之字幕內容文字清單、考核及改進報告)
第六章  自行招攬之廣告及插播式字幕使用違規紀錄
        1.請說明自行招攬之廣告播送時間長度逾越與頻道供應者協議之
          時間限制違規情形與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2.請說明自行招攬之廣告覆蓋頻道節目違規情形與次數。(應檢
          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3.請說明自行招攬之廣告內容違規情形與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4.請說明使用插播式字幕違規情形與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
          違規紀錄)
第七章  頻道授權情形
        請詳細說明最近 3  年播出之頻道節目是否皆依法取得授權?是
        否曾發生發生斷訊之情事。(應檢附最近 3  年頻道規劃使用情
        形表)
第八章  公用頻道
        1.是否依規定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作為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節
          目使用?請說明提供頻道之數量、位置。(應檢附最近 3  年
          頻道規劃使用情形表)
        2.是否依本會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
          節目專用頻道規劃要點」正確使用?是否為自行或委託非營利
          組織經營?是否訂有使用規則?請說明使用方法及實際登記使
          用情形。(應檢附使用規則、使用合約、申請表)
        3.請說明公用頻道推廣使用具體計畫之執行情形。已換照者,應
          附換照申請書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
        4.請說明最近 3  年公用頻道使用率、播出總時數(不含重播)
          、申請單位與節目內容之多元性。含使用單位、使用時間、節
          目名稱與內容。並統計申請播出之總數、申請單位及機關團體
          之分布情形、以及節目內容之分布情形。(應檢附最近 3  年
          每月排播表、最近 3  年使用情形表,包含使用單位、使用時
          間、節目名稱與內容等項目、最近 3  年統計圖表、申請單位
          統計表、節目內容及類型統計表)
        5.規劃基本必要之節目製播設施免費提供公眾使用或相當資源以
          推廣公用頻道。請說明是否編列預算支應?是否編列專職人員
          負責處理相關業務?提供硬體設備及人員技術或其他資源協助
          民眾及團體製播節目。(應檢預算經費證明資料、硬體設備清
          單、人員編製組織圖、相關佐證資料)
第九章  節目總表專用頻道
  第一節、播送情形
          1.依法設立之節目總表專用頻道是否載明系統經營者名稱、識
            別標識、許可證字號、訂戶申訴專線、營業處所地址、頻道
            總表、頻道授權期限及各頻道播出節目之名稱?(應檢附專
            用頻道圖片)
          2.頻道定頻、更換或停止播送時,是否於專用頻道中連續 5  
            天告知收視戶?請將實際運作情形及流程詳細說明之。(應
            檢附跑馬燈申請單、或地方政府核准公文佐證。)
  第二節、違規紀錄
          請說明節目總表專用頻道違規情形與次數。(應檢附最近 3  
          年違規紀錄)
第十章  上次評鑑結果辦理情形
        1.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是否有限期改正事項?(應檢附上次評
          鑑結果函。評鑑結果為「限期改正」者,應提報限期改正事項
          及改正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結果,並檢附相關相關佐證資料)
        2.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有關綜合審查改進意見之執行結果。(
          應檢附上次評鑑結果函,改進意見執行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
捌、評鑑報告書「財務」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二冊「財務」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股權結構及董事監察人運作情形
        1.請說明股權結構情形,包含董事及監察人席次與實際人數之國
          籍比例、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股情形與比例、法人股東人數及
          持股數、法人股東之從屬公司投資結構,以及股權結構是否有
          違反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紀錄。(應檢附公司章程、最近一次
          申報之股權結構資料、股東法人及其從屬公司投資結構圖、違
          規紀錄)
        2.請說明董事會及監察人運作與功能、監管績效及糾舉具體事證
          ,出席會議情形,相關會議紀錄是否依公司法作成決議。(應
          檢附最近 3  年歷次董事會議議事錄及簽到表、最近 3  年歷
          次監察人會議紀錄、簽到表及相關報告、最近 3  年歷次股東
          會議事錄)
第二章  訂戶數稽核
        1.是否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定申報公司訂戶數?最近一次申
          報之訂戶數為何?
        2.財務報表之訂戶基本頻道年收入(收視費用年收入)與申報訂
          戶數對照是否合理?(請以平均月收視費乘以平均收視戶數,
          再乘以 12 ;或將一般戶與統收戶先行區分,以一般戶平均月
          收視費乘以一般戶平均收視戶數乘以 12 ,加上統收戶平均月
          收視費乘以統收戶平均收視戶數乘以 12 ,計算所得之總數與
          基本頻道年收入相對照。)
第三章  業務收入分析
        1.各項營業收入(如視訊收入、廣告收入、頻道出租收入、器材
          出租收入等)之來源、金額及所占比重是否合理,請詳細說明
          。(應檢附最近 3  年經會計師複合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
          者標準程式附表)
        2.視訊收入及訂戶數成長情形,請說明。(應檢附最近 3  年視
          訊收入及訂戶數統計資料、最近 3  年視訊收入及訂戶數比較
          圖表)
第四章  財務結構分析
  第一節、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1.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請說明。(應檢附有線廣
            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
          2.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請說明。(應檢附內控聲
            明書、最近 3  年之年度稽核報告彙總表及改善情形、最近
            3 年稽核報告)
  第二節、財務結構
          1.淨值比率(淨值占總資產)或負債比率分析。(應檢附最近
            3 個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長式財務報告正本)
          2.固定資產比率(固定資產占總資產)分析。
  第三節、資金往來、運用及控管
          1.是否與關係人有資金融通情形,請說明。
          2.請說明與關係人交易占營業收支之比例。
          3.與金融機構往來情形,請詳細說明。
          4.資金調度及控管,請說明。(應檢附無退票紀錄)
  第四節、償債能力
          1.償債能力說明(包括流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速動比率等
            )。
          2.流動資產品質說明。
          3.償債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五節、獲利能力
          1.獲利能力說明(包括投資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純益率
            )。
          2.獲利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六節、經營能力
          1.經營能力說明(包括應收帳款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固定
            資產週轉率)。
          2.經營能力之維持及逐年改善程度說明。
  第七節、財務報告
          1.各年之會計原則及會計政策是否一致且遵守一般會計原則?
            請說明。
          2.是否有違章漏稅紀錄,請說明。(應檢附最近 3  個年度營
            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違規紀錄)
          3.財務報告是否經會計師或可信賴會計師事務所簽證並得到無
            保留意見?
第五章  上次評鑑結果辦理情形
        1.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是否有限期改正事項?(應檢附上次評
          鑑結果函。評鑑結果為「限期改正」者,應提報限期改正事項
          及改正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結果,並檢附相關相關佐證資料)
        2.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有關綜合審查改進意見之執行結果。(
          應檢附上次評鑑結果函,改進意見執行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
玖、評鑑報告書「客服」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三冊「客服」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回饋及社會服務情形
  第一節、回饋地方及慈善活動
          1.針對低收入戶及地方弱勢社群收視提供優惠方案或補助情形
            ,請說明。已換照者,應另檢附換照申請書與本項內容之對
            照表。(應檢附優惠辦法、補助方式、各類型優惠方案及補
            助案之收費單據影本)
          2.對低收入戶及地方弱勢社群收視服務普及計畫之執行情形,
            請說明最近 3  年推廣情形及本項訂戶數各年度普及率。已
            換照者,應另檢附換照申請書與本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
            (應檢附優惠名冊、補助名單、最近 3  年低收入戶及弱勢
            社群之訂戶佔總訂戶數之比例圖(包含經營區內總戶數、低
            收入總戶數、總訂戶數、低收入及弱勢社群訂戶數等數據資
            料)
          3.是否提供經費、財物或其他協助予慈善機構?除公司自行捐
            助外,是否另與關係企業有共同捐助之案例?請分別說明。
            (應檢附最近 3  年捐助單據或感謝狀、獎牌影本、其他佐
            證資料)
          4.請說明與社區、公益團體、慈善機關進行互動之執行情形。
            除公司自行辦理外,是否另與關係企業有共同整合相關資源
            之案例?請分別說明。已換照者,應另檢附換照申請書與本
            項內容執行情形比較表。(應檢附最近 3  年辦理經費、企
            劃書或證明紀錄、其他佐證資料)
  第二節、主辦及協辦地方公益性活動
          1.主辦地方公益活動情形。(應檢附過去 3  年主辦活動一覽
            表,其中應包括活動名稱、時間、地點、經費、內容概述等
            部分。另檢附活 2  動企劃書、活動成果剪報及相關照片等
            佐證資料)
          2.配合及協辦地方公益活動情形。(應檢附過去 3  年協辦活
            動一覽表,其中應包括活動名稱、時間、地點、經費、內容
            概述等部分。另檢附活動企劃書、活動成果剪報及相關照片
            等佐證資料。
第二章  客戶申訴專線
        1.是否設置 0800 免付費客服專線?(應檢附客服電話號碼明細
          、電話帳單影本)
        2.客服專線與所服務客戶數是否適當?是否提供消費者廣告申訴
          專線?請說明相關硬體設施、數量及支援客戶服務之資訊系統
          ,並表列最近一次申報之訂戶數、客服專線數量與所服務客戶
          數之比例。與他公司共同成立聯合服務者中心者,應說明公司
          數量、名稱、彼此關係及本項個別資料,以及合計總客服專線
          數量與所服務總客戶數之比例(應檢附客服電話號碼明細、電
          話帳單影本)
        3.客服部門編制與所服務客戶數是否適當?請說明客服部門組織
          架構、人員編製與管理制度,並表列最近一次申報之訂戶數、
          客服部門編制與所服務客戶數之比例、值班情形。與他公司共
          同成立聯合服務中心者,應說明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係及
          本項個別資料、聯合服務中心所在位置、訂戶服務運作方式與
          管理制度,以及合計總客服部門編制與所服務總客戶數之比例
          。(應檢附客服部門組織圖、員工清冊)
        4.是否於下班時間後(晚上 6  時後及例假日)安排客服人員輪
          班?(應檢附最近 3  個月輪班表及出勤紀錄影本)
        5.是否設定夜間語音留言系統並由專人處理留言?並請說明處理
          流程。(應檢附處理流程圖、最近 3  個月夜間留言電腦紀錄
          或處理紀錄影本)
        6.是否安排客服人員定期訓練以充分瞭解主管機關法令規定?請
          將訓練情形詳細說明。(應檢附最近 3  年定期訓練清單、教
          材、簽到紀錄、內聘及外聘師資簡歷影本、訓練情形照片、訓
          練結業證書、學員評量、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是否設置訂戶申訴處理機制,並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55 條規
          定妥適處理申訴案件,並建檔保存處理紀錄,且呈報公司主管
          備查?並請說明訂戶申訴處理情形及公司內部稽核情形。已換
          照者,應另附換照申請書訂戶申訴處理機制與本項執行情形比
          較表(應檢附訂戶申訴處理流程圖、最近 3  個月之「申訴紀
          錄」影本)
第三章  客服滿意度
        1.是否針對收視戶進行「客服滿意度調查」?請說明最近 3  年
          每次調查之時間與密度、調查目的、調查方法、抽樣方式、調
          查流程、樣本數之決定、調查計畫主辦單位、調查問卷設計原
          則;與他公司合辦調查者,應說明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係
          、各公司之樣本數。已換發許可者,應另附換照申請書本項內
          容執行情形比較表。(應檢附最近 3  年歷次調查之問卷樣本
          、最近 3  年歷次調查結果統計表、最近 3  年歷次委託合約
          影本、其他佐證資料)
        2.是否將前項調查結果作為改進參考依據?與他公司合辦調查者
          ,該調查結果是否包含與他公司間之交叉分析?並請說明調查
          結果之分析與處理情形、改進計畫與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歷次問卷調查結果報告、最近 3  年歷次改進計畫與成果)
        3.客服部門是否主動連絡收視戶探詢問題解決及滿意程度?並請
          說明最近 3  年主動探詢問題之項目,是否包含自行招攬之地
          方廣告畫面品質及音量之滿意程度?(應檢附最近 3  個月之
          「客服人員電話追蹤紀錄」影本佐證)
        4.是否將前項詢問結果作為改進之參考依據?並請說明詢問結果
          之分析與處理情形、改進計畫與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詢
          問結果報告、改進計畫與成果)
第四章  收視戶權益
  第一節、定型化契約
          1.請說明與訂戶訂立契約之情形、契約內容與本會「有線廣播
            電視系統經營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
            符合情形及詳盡度、收費單據背面是否依規定印製契約?(
            應檢附契約內容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條文對照表、各式收據背面之契約範
            本)
          2.視訊收費或裝機、復機、移機、分機裝設、維修涉及收費時
            ,是否另行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或於事後補寄單據到府?(
            應檢附視訊收費發票或收據樣本、裝機費用之發票影本或樣
            本、復機費用之發票影本或樣本、移機費用之發票影本或樣
            本、分機費用之發票影本或樣本、維修費用之發票影本或樣
            本)
  第二節、收視戶視聽品質
          公司是否設專人監控自行招攬之地方廣告之畫面品質及音量?
          並請說明本項專人配置之部門、監控畫面品質及音量之作法與
          處理機制。若與他公司共同委辦此項業務者,應另詳細說明。
          (應檢附廣告畫面品質監控流程、廣告音量監控流程、審查紀
          錄影本。若委託他人招攬廣告與他公司共同委辦者,須另檢附
          委託契約影本)
  第三節、偏遠地區服務及製作月刊
          1.推動普及服務與偏遠地區提供視訊服務情形(含服務因故暫
            未到達區域)。請說明經營區之自然地理環境、面積、網路
            鋪設總長度、人口數、戶數、訂戶數、訂戶普及率變動情形
            與原因。經營區內有服務因故暫未到達區域者,應另說明服
            務未到達之原因、範圍、戶數、訂戶數、普及率、網路佈建
            率,並表列該區佔經營區之各項比例。(應檢附最近3年訂
            戶數、服務未達區之緣由證明文件)
          2.是否發行月刊?月刊內容是否包含各頻道節目表?月刊形式
            與發行量普及情形(或瀏覽人數)之說明,並說明訂戶取得
            各類型月刊之方式。與他公司共同發行者,應說明各公司發
            行數量、網址。(應檢附委託印製之合約、最近 3  期月刊
            、電子月刊網址及最近 3  期月刊網站內容)
  第四節、收費方式
          1.是否提供多元化的繳費方式(收費員到府收費、便利商店代
            收、銀行轉帳或郵局劃撥、信用卡付款等)供民眾選擇?請
            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應檢附繳費方式統計表、繳費方式
            統計表及佔比、收費員收費繳費方式之單據樣本、便利商店
            代收繳費方式之單據樣本、銀行轉帳繳費方式之單據樣本、
            郵局劃撥繳費方式之單據樣本、信用卡付款繳費方式之單據
            樣本)
          2.是否提供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等收費方式供民眾自由
            選擇?針對以年繳、半年繳、季繳方式付費之客戶是否提供
            優惠折扣?請將實際情形詳細說明。(應附收費方式統計表
            、收費方式統計表及佔比、月繳之單據樣本、季繳之單據樣
            本、半年繳之單據樣本、年繳之單據樣本、優惠折扣之單據
            樣本)
          3.是否提供月繳後付之收費方式,實施收視費後付制度?(應
            檢付收費方式統計表及佔比、月繳後付之單據樣本)
          4.是否於繳費期限屆滿前預先通知,並能提供收視戶合理續繳
            緩衝期限 30 天?請將實際作法,詳細分別說明月繳、季繳
            、半年繳及年繳之繳費通知流程。(應檢附各收費方式繳費
            通知流程圖、預先通知單、繳款通知單)
          5.收視戶未於指定期限內續繳收視費時,工程人員於拆除客戶
            線之前是否進行確認,不致貿然拆線引起糾紛?請將實際作
            法詳細說明。(檢附拆機流程圖、作業手則、催繳書面通知
            樣本、拆機案例、派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
  第五節、退費方式
          1.收視戶欲終止收視關係時,是否退還收視戶預繳收視費用?
            請將實際作法詳細說明。(應檢附退費單據樣本、或銷貨退
            回折讓單及實際退費單據)
          2.工程斷訊未於約定時間內到修或修復時,展延收視期限或退
            費補償方式,請詳細說明。(應檢附展延收視期限紀錄或退
            費補償案例)
          3.公司辦理退費之處理流程及實際運作情形,請詳細說明。(
            應檢附退費作業流程圖、退費案例)
第五章  維修制度
        1.維修到修時間之規劃及執行情形是否合理?並請說明工程維修
          標準流程、經營區範圍、公司至網路末端車程時間、平均完工
          為幾小時。委託他公司或共同進行工程維修服務中心者,應說
          明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係及各公司本項個別資料、聯合服
          務中心所在位置、運作方式與管理制度。(應檢附標準作業流
          程圖、經營區營運圖、維修統計報表、已換發許可者,應另附
          換照申請書工程維修標準流程執行情形比較表)
        2.是否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於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維修處理?請說
          明約定之到修時間為幾小時。(應檢附最近 3  個月維修統計
          報表佐證)
        3.維修記錄(維修單、派工單或客戶簽名驗收單)是否建檔備查
          ?請說明維修紀錄項目、建檔方式及資料儲存方式。(應檢附
          最近 3  個月維修紀錄佐證)
        4.工程維修人員是否穿著制服,並有公司名稱及員工編號可資識
          別?(應檢附工程維修人員制服照片)
        5.維修收費是否訂立標準,並以何種方式告知收視戶?(應檢附
          維修收費費用表、維修收費單據樣本、告知收視戶之佐證資料
          )
        6.裝機、復機、移機、分機裝設之費用是否依照地方主管機關公
          告費率辦理?(應檢附最近 3  個年度地方主管機關公告之費
          率、最近個年度收費單據樣本)
        7.大規模區域斷訊之處理時效及處理機制如何?請詳細說明。
        8.完成維修後,是否主動追蹤探詢維修滿意度?(應檢附追蹤詢
          問紀錄或相關佐證資料)
第六章  上次評鑑結果辦理情形
        1.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是否有限期改正事項?(應檢附上次評
          鑑結果函。評鑑結果為「限期改正」者,應提報限期改正事項
          及改正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結果,並檢附相關相關佐證資料)
        2.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有關綜合審查改進意見之執行結果。(
          應檢附上次評鑑結果函,改進意見執行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
拾、評鑑報告書「工程」項目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四冊「工程」項目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工程設施
  第一節、備用電源(含發電機及 UPS  設備)
          1.頭端機房之自備發電機是否達 2  台並備 UPS  裝置能供系
            統設備正常運轉?
          2.是否具備噪音隔離、通風設備、安全圍網及警示標誌?
          3.請說明分配線網路裝置 UPS  設備之裝置涵蓋率。
  第二節、接地裝置
          1.請頭端接地情形。(應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一)
          2.網路接地情形。(應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一)
  第三節、電波洩漏
          1.是否有未送識別載波或強度不正常情形。
          2.識別信號正常情形。(應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二)
  第四節、頭端機房及維護相關設備
          1.是否具備分配線網路位置圖、網管監測設備、頭端故障自動
            警示設備、消防設施、機房配置、機房配線、接收天線配線
            等相關設施。請說明頭端機房平時運作情形,是否有與他系
            統經營者共用設備或信號?共用者,應另詳細說明共用之相
            關人、設備名稱、信號傳送過程。(應檢附網管監測設備書
            面資料、共用設備或信號之許可函)
          2.是否具備電波洩漏測試器?同一經營區有 2  家(含)以上
            系統經營者,須具備窄頻電波洩漏測試器。請說明。
          3.頭端機房是否裝設聲音信號自動增益設備,維持各頻道廣告
            與節目之間音量穩定?是否包含廣告開口之頻道?說明維持
            音量之方式,總頻道數量、聲音信號自動增益設備組數與其
            控制頻道數。(應檢附相關自行檢測資料)
          4.音量VU表測試紀錄。(應檢附最近 1  年紀錄正本)
  第五節、工程設施違規與申訴
          是否最近 3  年工程設施有違規紀錄及民眾申訴紀錄?請說明
          處理方式及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項違規紀錄、最近 3
          年本項民眾申訴紀錄)
第二章  傳輸品質
  第一節、工程維運紀錄
          1.工作日誌(包含頭端設備頻率)。(應檢附最近 1  年工作
            日誌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2.電波洩漏測試紀錄,請說明每年自行查驗情形及結果。(應
            檢附最近 1  年紀錄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現場經查
            測如不合格者,應附改正資料)
          3.接地電阻測試紀錄,請說明每年自行查驗情形及結果。(應
            檢附最近 1  年紀錄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現場經查
            測如不合格者,應附改正資料)
          4.信號品質測試紀錄,請說明每年自行查驗情形及結果。(應
            檢附最近 1  年紀錄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現場經查
            測如不合格者,應附改正資料)
          5.信號處理設備保養維護紀錄。(應檢附最近 1  年頭端調變
            器設備之維護紀錄正本、最近 1  年信號處理器設備之維護
            紀紀錄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6.測試設備校正紀錄。(應檢附最近 1  年電波洩漏測試設備
            之校正紀錄正本、頻譜分析儀之校正紀錄正本、最近 1  年
            接地電阻測試設備之校正紀錄正本,提供數位信號者,則應
            另備「數位信號分析儀」之校正紀錄,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
          7.頭端故障維修紀錄(含平均修護時間)。(應檢附最近 1  
            年工作日誌正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8.自備發電機保養維護紀錄。(應檢附最近 1  年工作日誌正
            本,將於審查完畢後歸還)
  第二節、用戶端信號 90MHZ 平坦度(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三)
  第三節、影像載波位準(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三)
  第四節、載波雜訊比(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三)
  第五節、載波合成拍差比(檢附工程評鑑附表三)
  第六節、訂戶線雜訊入侵(檢附工程評鑑附表四)
  第七節、傳輸品質違規與申訴
          是否最近 3  年傳輸品質有違規情形及民眾申訴紀錄?請說明
          處理方式及結果。(應檢附最近 3  年本項違規紀錄、最近 3
          年本項民眾申訴紀錄)
第三章  禁限用頻道及鎖碼頻道之查核
        1.是否使用第 14、98、99 等禁用頻道?是否使用第 15、16、
          20等限用頻道?使用限用頻道時,是否依規定申請查驗核可?
          (使用限用頻道者,應檢核准函佐證)
        2.是否依規定以定址鎖碼方式播送特定節目?請說明鎖碼方式、
          播送限制級節目之頻道數量、名稱及播出頻道位置。(播送限
          制節目者,應檢附鎖碼方式技術查驗通過核准函佐證)
        3.是否有禁用頻道、限用頻道、鎖碼方式違規紀錄情形?(應檢
          附本項最近 3  年違規紀錄統計表。表格內容,請參考頻道評
          鑑附表二)
第四章  工程技術違規情形
        1.是否最近 3  年工程技術有違規紀錄情形?(應檢附本項最近
          3 年違規紀錄統計表。表格內容,請參考頻道評鑑附表二)
        2.是否依營運計畫使用類比及數位頻寬?是否有擬增加使用頻寬
          ,並已提出變更營運計畫申請,但尚未通過查驗之情形?請說
          明經本會查驗核可使用之頻寬及目前頻寬使用情形及違規紀錄
          ,類比及數位頻寬使用情形,應分別說明之。(應檢附核准函
          或申請函佐證)
第五章  工程綜合評分
  第一節、工程人員培訓
          請說明最近 3  年來,關於工程人員整體培訓計畫規劃與執行
          成果。請將內訓及外訓分別說明之。(應檢附培訓計畫內容、
          定期訓練清單、訓練課程簽到簿、教材、內聘及外聘授課師資
          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業證書、學員評量、相關執行成
          果統計資料、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節、故障維修
          1.請說明用戶端及網路維修紀錄及平均維修時間情形,並分析
            上述統計表。(應檢附最近 1  年維修紀錄、維修紀錄計表
            、平均維修時間統計表)
          2.請分析說明是否定期檢討上述故障維修情形?是否訂有改善
            規劃?其執行成果如何?請說明之。
  第三節、數位化發展情形
          1.是否依規定申請獲得許可,且已提供數位視訊服務?或是已
            取得許可,但尚未提供服務之情形?請詳細說明取得許可日
            期、開始提供服務日期、經營現況及訂戶數。另請說明目前
            類比及數位服務頻寬使用情況。(應檢附核准函)
          2.是否依規定申請獲得許可,且已提供有助於數位化之互動服
            務?或是已取得許可,但尚未提供服務之情形?請詳細說明
            取得許可日期、開始提供服務日期、經營現況及訂戶數。(
            應檢附核准函)
          3.是否有數位化發展計畫?請說明計畫內容、數位化時程、系
            統建置狀況及執行情形。並請分別說明數位工程技術、數位
            節目信號類型(例如 DVB-C、IPTV  或其他經查驗許可之信
            號)、數位機上盒標準及規格、頻道數量與名稱、頻段使用
            等情形。已換照者,應另檢附營運計畫規劃與承諾之數位化
            時程與目前執行情形比較表。
          4.是否有數位服務普及率計畫?請說明計畫內容、數位服務普
            及率及執行情形等(數位服務普及率之定義為:數位服務訂
            戶數/總訂戶數)。已換照者,應另檢附營運計畫所載數位
            服務普及率與目前執行情形比較表。
  第四節、新技術之引進
          1.是否經營區內已全區通過查驗,使用 750MHz 或以上頻寬?
            或是已部分通過查驗,使用 750MHz 頻寬之情形?並請說明
            網路雙向情形,使用 750MHz 以上頻寬者,應另說明頻寬使
            用範圍及經營區內通過查驗之區域。(應檢附核准函)
          2.是否有光纖到府建設計畫?請說明計畫內容、目前光纖到府
            建設區域與達成率,並提供用戶數及建設佔經營區之比例資
            料。(應檢附用戶數資料、建設佔經營區比例)
          3.請說明新技術之引進或自行研發情形。(例如寬頻、網路電
            話或其他新技術。引進寬頻及網路電話者,請補充說明網路
            互連計畫與執行情形)
第六章  上次評鑑結果辦理情形
        1.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是否有限期改正事項?(應檢附上次評
          鑑結果函。評鑑結果為「限期改正」者,應提報限期改正事項
          及改正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結果,並檢附相關相關佐證資料)
        2.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有關綜合審查改進意見之執行結果。(
          應檢附上次評鑑結果函,改進意見執行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
拾壹、評鑑報告書「組織」部分撰填說明
      評鑑報告書之第五冊「組織」部分,請載明下列事項:
第一章  結構
  第一節、部門組織
          1.公司各部門區分及權責畫分情形。(應檢附營運許可證、公
            司章程及公司組織分工表)
          2.各部門主管權責相符情形。(應檢附各部門主管經理人名冊
            、各經理人勞保單影本、經濟部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
          3.ISO 國際認證情形。(獲得 ISO  國際認證者,應檢附認證
            書影本)
          4.稽核工作是否確實執行及稽核報告內容?是否設稽核人員獨
            立負責稽核工作?請說明。(應檢附稽核制度執行說明及稽
            核工作報告。)
  第二節、人員配置
          1.工程部門人員配置與所服務客戶數對照是否恰當?請說明工
            程部門人員配置與所服務客戶數對照比例。(應檢附工程部
            門員工清冊。)
          2.行政管理部門人員配置情形是否合理?(應檢附行政管理部
            門員工清冊。)
          3.公司各部門人員整體配置情形是否合理?是否有與他公司共
            同成立聯合服務部門之情形?與他公司共同成立聯合服務部
            門者,應說明公司數量、名稱、彼此關係及本項個別資料、
            聯合服務部門所在位置、部門服務運作方式與管理制度。(
            應檢附各部門員工清冊、訂戶數、相關資料)
  第三節、電腦資訊化
          1.客戶個人資料是否以電腦處理且取得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
            執照?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腦系統。(應檢附執
            照影本)
          2.收費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應檢附電腦收費紀錄表單)
          3.維修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應檢附電腦維修紀錄表單)
          4.客服紀錄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方式及使用之電
            腦系統。(應檢附客戶服務紀錄表單)
          5.公司物料及員工管理系統是否以電腦處理?請詳細說明處理
            方式及使用之電腦系統。(應檢附公司物料及員工管理紀錄
            表單)
第二章  人事
  第一節、員工培訓計畫
          1.行銷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訓練
            簽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
            業證書、學員評量、其他相關資料)
          2.客服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訓練
            簽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
            業證書、學員評量、其他相關資料)
          3.工程人員之培訓計畫及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訓練
            簽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
            業證書、學員評量、其他相關資料)
          4.收費人員及私接戶稽查人員訓練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
            訓練簽到簿、訓練教材、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
            練結業證書、學員評量、其他相關資料)
          5.從業人員性別平權訓練課程之詳細說明,是否對員工及主管
            人員進行性別觀念培訓?(應檢附訓練簽到簿、訓練教材、
            授課師資簡歷、訓練情形照片、訓練結業證書、學員評量、
            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節、人事管理制度
          1.獎懲制度及執行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公司內部相關獎
            懲規則或作業手則、相關案例佐證)
          2.員工出缺勤規定及管理情形之詳細說明。(應檢附公司內部
            相關人事考勤管理規則或作業手則、相關案例佐證)
  第三節、員工權益
          1.是否按實際薪資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應檢附薪
            資清冊、投保單據影本)
          2.是否另行辦理員工團體保險。(應檢附投保單據影本)
          3.公司提撥生育、急難、助學補助情形。(應檢附補助申請書
            、發放清冊、收據影本)
          4.員工休假制度及管理情形。(應檢附公司內部相關規定)
          5.加班費發放情形。
          6.工時是否合理之詳細說明。(應檢附最近 1  個月出勤管考
            紀錄)
          7.員工分紅制度及發放之詳細說明。(應檢附員工分紅制度相
            關規定、分配情形之佐證資料)
          8.員工持股比例情形。(應檢附員工持股清冊、員工持股有公
            司發行股份比例表
第三章  業務推展計畫
        1.業務推展計畫及執行情形之說明。(應檢附最近 1  年之年度
          業務計畫、各季業務計畫影本供參)
        2.繳費機制及運作情形之說明。(應檢附各種繳費處理流程、各
          種繳費單據樣本、各種繳費方式比例及統計表)
        3.私接戶稽查及輔導付費之作法、稽查獎金制度及發放情形。
        4.是否經營電視相關配備之販售及維修?請說明其與業務推展之
          關係。
        5.是否取得(或已申請)電路出租執照經營電路出租業務?請說
          明其與業務推展之關係。(應檢附電路出租執照影本或申請相
          關核准證明文件影)
        6.是否提供寬頻上網服務?請說明其與業務推展之關係。(應檢
          附網路服務提供 ISP  電信相關執照影本)
        7.其他推展業務措施之詳細說明。
第四章  糾紛處理機制
        1.網路建設糾紛(因附掛、貼壁、挖埋而引發與民眾間之糾紛)
          之處理機制。(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及相關案例之客服電話紀
          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2.拆機、裝機、移機、復機糾紛之處理機制。(應檢附拆機、裝
          機、移機、復機糾紛之各類型處理作業流程表、相關案例之客
          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3.私接戶收費糾紛之處理機制。(應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相關
          案例之客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
        4.斷訊、停訊及訊號品質不良糾紛之處理機制。(應檢附斷訊、
          停訊及訊號品質不良糾紛之各類型處理作業流程表、相關案例
          之客服電話紀錄、報修單、派工單及處理情形等全程紀錄)
        5.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義務時,對收視戶之補償措施及作法。(
          應檢附處理作業流程表、補償措施相關案例、相關佐證資料)
第五章  上次評鑑結果辦理情形
        1.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是否有限期改正事項?(應檢附上次評
          鑑結果函。評鑑結果為「限期改正」者,應提報限期改正事項
          及改正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結果,並檢附相關相關佐證資料)
        2.請說明上次評鑑結果,有關綜合審查改進意見之執行結果。(
          應檢附上次評鑑結果函,改進意見執行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