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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11 月 17 日
1.依據及適用範圍                                                
1.1 依據                                                        
    本規範係依據電信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2 適用範圍                                                    
    本規範僅適用 IMT-2000 之 WCDMA FDD (1920MHz 至 1980MHz;2110
    MHz 至 2170MHz  頻率範圍) 、WCDMA TDD (1915MHz  至 1920MHz;
    2010 MHz  至 2025MHz  頻率範圍) 及 CDMA2000 FDD  (824MHz  至
    849MHz;869MHz  至 894MHz;1920MHz  至1980MHz;2110 MHz 至 2
    170MHz  頻率範圍) 技術標準之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        
1.3 內容及參考                                                  
    關於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之檢驗項目、合格標準、測試方法及測
    試規定等相關技術規範,為考量本國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與國際
    標準之一致性,本規範未規定時,將遵循並參考 3GPP TS25.101、T-
    S25.102、TS34.121、TS34.122、TS34.124 及 3GPP2 C.S0011-A (T-
    IA/EIA-98-D)  最新版本之相關規定,以期本規範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