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詞定義
2.1 電信管箱設備:指收容建築物電信線纜之設備。
2.1.1 電信引進管:
以架空或地下方式引進至建築物內總配線箱(或電信室)之電信管
道。
2.1.2 垂直幹管:
自總配線箱(或電信室)沿垂直方向貫通各樓主配線箱(室)之電
信管道。
2.1.3 管道間:
建築物內供佈設各種管線之專用空間。
2.1.4 線架:
裝設於管道間或各樓層水平方向,供佈設電信線纜支撐用之支架。
2.1.5 線槽:
裝設於管道間或各樓層水平方向,供佈設電信線纜用之溝槽。
2.1.6 水平配管:
自總配線箱(或電信室)或主配線箱(室)沿樓板水平裝設至支配
線箱、宅內配線箱、出線匣之電信管道。
2.1.7 地板管槽:
設置於建築物內地板上供佈線之配管,含連接盒、出線盒及管槽。
2.1.8 地板線槽:
設置於建築物內地板上供佈線之溝槽。
2.1.9 總配線箱:
設置於建築物內作為電信引進管線、垂直管線及水平管線間介面之
配線箱。
2.1.10 集中總箱:
設置於建築物內側或外側做為彙集數戶透天式獨戶建築之電信引
進管線、垂直管線及接地設備之總配線箱。
2.1.11 主配線箱(MainTelecommunicationCloset):
設置於建築物內各樓層,作為垂直管線及水平管線間介面之配線
箱。
2.1.12 支配線箱:
設置於建築物內適當處所,作為總(主)配線箱或電信室分支之
配線箱。
2.1.13 拖線箱:
設置於建築物內之長距離或彎曲管道間,供拖線或接線之箱體。
2.1.14 宅內配線箱:
設置於建築物各用戶宅內,作為水平管線及宅內管線間介面之配
線箱,可用以收容電信線纜、跳接線、電信終端設備、電源插座
、電信插座等之箱體。
2.1.15 出線匣:
建築物內裝設電信設備之出線孔,可供裝電信插座之匣型裝置。
2.2 電信配線設備:
指使用於建築物之電信線纜及其固接附屬設備。
2.2.1 引進線纜:
指從建築物外引進供建築物本身使用之電信電纜或光纜。
2.2.2 配線線纜:
建築物內各樓層主幹或水平配線所使用之電信電纜或光纜。
2.2.3 端子板:
裝設於總配線箱(架、板)、主配線箱(室)或其他箱(架)中,
供電信線纜心線之接續、跳線或成端之用。
2.2.4 屋內複合型端子板:
為一列或多列端子所組成的接續硬體,一端用以進行電信電纜終端
,另一端採用壓接方式接續,並可供插接 RLD 和保安器使用。
2.2.5 端子板壓接頭:
配合端子板使用,藉插、拔方式介接端子板;必須搭配端子板的種
類選擇適當的端子板壓接頭。
2.2.6 電信插座:
包括電話插座、資訊插座(組)或光資訊插座等種類。
2.2.7 電話插座:
屬電纜終端的接續硬體,通稱 RJ-11 插座,一端用以進行電纜終
端,另一端藉插、拔方式介接電話插頭;提供用戶屋內線路與電信
終端設備(如電話機、傳真機、數據機等)間之介面裝置。
2.2.8 電話插座組(RJ-11Patchpanel):
為多個電話插座所組成的接續硬體,有壁掛式及機櫃(架)式兩種
型式。
2.2.9 電話插頭:
屬電纜終端的接續硬體,通稱 RJ-11 插頭,一端用以進行電纜終
端,另一端藉插、拔方式介接電話插座。
2.2.10 資訊插座(Jack):
屬電纜終端的接續硬體,通稱 RJ-45 插座,一端用以進行電纜
終端,另一端藉插、拔方式介接資訊插頭;提供屋內區域迴路與
電信終端設備間之介面裝置。
2.2.11 資訊插座組(RJ-45Patchpanel):
為多個資訊插座所組成的接續硬體,有壁掛式及機櫃(架)式兩
種型式。
2.2.12 資訊插頭(Plug):
屬電纜終端的接續硬體,通稱 RJ-45 插頭,一端用以進行電纜
終端,另一端藉插、拔方式介接資訊插座。
2.2.13 光纜配線箱(FiberDistributionPanel,FDP):
或稱光終端箱,設置於電信配線設備內或機架上,作為光纜終端
接續及收容用,提供光纜、光纖引線與跳接線三者接續及收容光
纜配線盤,以便光纖做存取、測試、跳接、光纖接續保護存取及
餘長收容等功能。
2.2.14 光纜配線盒(FiberDistributionBox,FDB)
指設置於主配線箱、支配線箱、宅內配線箱或光終端配線架,作
為光纜終端接續及收容用,提供光纜、光纖引線與跳接線三者接
續,以便光纖做存取、測試、跳接、光纖接續保護存取及餘長收
容等功能。
2.2.15 光纖連接器(Connector):
光纖連接器屬光纜終端的接續硬體,包括光纖連接器插座及光纖
連接器插頭兩部分,光纖連接器插頭用以進行光纜內光纖心線終
端,藉插、拔方式介接光纖連接器插座。
2.2.16 光資訊插座(Opticaloutlet):
屬光纜終端的接續硬體,有埋入式及明線式兩種型式,係安裝於
出線匣或集中轉接點,以供水平光纜終端及收容之用。
2.2.17 跳接線(Patchcord):
分為電纜跳接線及光纖跳接線。
(1)電纜跳接線:
跳線兩端分別接上資訊插頭或端子板壓接頭,用於連接兩端的
接續硬體或設備。
(2)光纖跳接線:
係於單心或雙心光纜兩端裝置光纖連接器插頭,用於連接兩端
的接續硬體或設備。
2.2.18 引線(Pigtail): 分為電纜引線及光纖引線
(1)電纜引線:
係於 UTP/ScTP 對絞型屋內電纜一端裝置資訊插頭或端子板壓
接頭,另一端採用壓接方式與資訊插座或端子板連接。
(2)光纖引線:
係於單心或雙心光纜一端裝置光纖連接器插頭,另一端可與光
纜連接,做為光纜引進光纜配線箱(架)或光資訊插座之用。
2.2.19 電話用戶迴路遙測介面隔離器(RemoteLineDisconnect,RLD):
裝於電話用戶迴路維修責任分界點,跨接在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
線路與用戶自備線路間,可由電信交換機房內遙控測試,以判別
設備障礙區段或責任歸屬之用。
2.2.20 用戶保安器:
以插接方式配合屋內複合型端子板使用,作為濾除電信線路因遭
受電擊或誤觸電力線等情況下所產生之異常電壓及危險電流之用
,一般簡稱保安器單體。
2.2.20 光分歧器(Opticalsplitter):
將光訊號功率依所需比例分歧輸出或平均分配到各輸出埠之設備
。
2.2.21 光電數據機(OpticalNetworkUnit,ONU)
可將光的數位訊號轉換成電的數位訊號或將電的數位訊號轉換成
光的數位訊號之光纖用戶電信終端設備。
2.3 空間設置
2.3.1 電信室設備:
電信室設備包括總配線架(板)、用戶側端子板、經營者端子板、
引接線纜、配線線纜、線架、光終端配線架、電信機械設備及電信
保安接地設備等電信設備,其他附屬設備包括電源供應之電表設置
位置、電源引接線、空調設備及必要時預留之冷氣窗口等。
(1)總配線架(Main Distribution Frame,MDF):
設置於建築物電信室內之金屬組合架,作為引進管線及主幹管線
間之介面,用於裝設引接電纜、端子板和配線電纜。
(2)光終端配線架(Optical Line Distribution Frame,OLDF/ODF)
:
設置於建築物電信室內之金屬組合架,作為裝設引進光纜、光纜
配線箱、光分歧器和光終端設備之用。
(3)總配線板:
設置於建築物電信室內之壁掛式耐燃夾板,作為引進管線及主幹
管線間之介面,用於裝設引接電纜、端子板和配線電纜。
(4)電信機械設備:
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使用於建築物內之電信交換設備、電信傳
輸設備、電信終端介面設備及其相關附屬設備之總稱。
(5)電信保安接地設備:
指用於保護電信機線設備之接地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含接地棒
、接地銅管或接地銅板、接地導線、接地端子板、總接地箱等。
(6)總接地箱:
電信設備接地之總彙接箱。
2.3.2 主配線室(MainTelecommunicationsRoom):
設置於建築物內各樓層,作為主幹管線及水平管線間介面之配線室
。
2.3.3 配線室電信設備:
配線室電信設備包括樓層配線架(板)、用戶端子板、配線電纜、
光終端配線架、電信機械設備及電信保安接地設備等電信設備,其
他附屬設備包括電源供應設備、空調設備及必要時預留之冷氣窗口
等。
(1)樓層配線架(Intermediate Distribution Frame,IDF):
設置建築物配線室內之金屬組合架,輔助電信室之總配線架,作
為樓層配線間之介面,並可與其他樓層配線架互相連接,用於裝
設端子板、資訊插座組和配線電纜。
(2)光終端配線架:
設置於建築物電信室內之金屬組合架,作為裝設光纜、光纜配線
箱、光纜配線盒、光分歧器和光終端設備之用。
(3)配線板:
設置於配線室內之壁掛式耐燃夾板,作為樓層配線間之介面,用
於裝設端子板、壁掛式資訊插座組和配線電纜。
(4)電信機械設備:
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用戶使用於建築物內之電信交換設備、
電信傳輸設備、電信終端設備及其相關附屬設備之總稱。
(5)電信保安接地設備:
指用於保護電信機線設備之接地裝置及各種安全措施。
2.3.4 集線室:
指於建築物內除既有電信室外,專供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引接線纜
及設置集線電信設備之專用空間。
2.3.5 集線電信設備:
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為匯集不同傳輸路由之線纜,所設置之電信
傳輸設備及線纜收容設備等。
2.4 其他項目
2.4.1 社區型建築物:
指同一宗建築基地內之建築物,或為統一管理而設同一管理委員會
之建築物。
2.4.2 透天式獨戶建築物:
指五樓以下之建築物,其整棟均屬同一門牌,且為相同所有權人所
有。
2.4.3 樓地板面積:
建築物各層樓地板或其一部分,在該區劃中心線以內之水平投影面
積。
但不包括樓梯、梯間、廁所、茶水間、露台、陽台及法定騎樓面積
。
2.4.4 屋外電信管線設施:
指社區型建築物之建築物間架空、地下電信線路及地下管路等管線
設備。
2.4.5 氣吹式光纖系統:
氣吹式光纖系統係由微管束、光纖束及光纖束吹送設備所組成,以
吹送設備氣流作為牽引光纖束之動力,迅速將光纖束吹送到微管束
出口,達成光纖佈放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