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19:38

法規名稱:
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8 月 19 日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電信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本辦
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規規定。
本辦法所稱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以下簡稱電臺),指供計程車調度與聯
絡通信而設置之下列設備:
一、計程車專用無線電基地臺(以下簡稱基地臺)。
二、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車臺(以下簡稱車臺)。
三、主控制室。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