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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計科目代號之前四碼係用途別,其編號原則如下:
(一)第一碼為大類,依財務報表要素分為:
1 資產
2 負債
3 股東權益
4 收入
5 營業成本
6 營業費用
7 營業外收支
8 所得稅
9 淨利及非常損益等
(二)第二碼為中類,係就每一大類項下,依其性質分別設置。(例如資
產項下依其流動性質分設流動資產、基金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等。)
(三)第三碼為小類,係就每一中類項下,再依其不同之性質分別設置。
(例如流動資產項下,依其性質分設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貨及預付費用等。)
(四)第四碼為總帳科目。(例如 1101 係庫存現金、1531 係機器設備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