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06/04 21:22

法規名稱:
長途網路業務申請須知 (民國 113 年 09 月 2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0 日
一、本須知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六條規定訂定
    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